門口刊登「誠徵洗碗歐巴桑」 髙雄某便當店被認定就業歧視遭罰30萬

店家徵才內容登載「誠徵洗碗歐巴桑」,經查被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勞工局提供/高雄洪靖宜傳真)

勞工局提醒,店家張貼徵女性的工作夥伴廣告也觸法。(勞工局提供/高雄洪靖宜傳真)

髙雄有一家便當店店家在店門口張貼「誠徵洗碗歐巴桑」,被認定具有招募性別及年齡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另一家舞臺搭建工程,則以要「搬重男性佳」也被認定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兩案都被罰30萬元。

高雄市10日公告有2家店家違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其中有一家便當店直接在營業場所張貼徵人廣告中,內容寫上「誠徵洗碗歐巴桑」,被認定屬招募性別及年齡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另一家舞臺搭建店家事業單位,則以要搬重男性佳進行徵人,也被認定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兩案因爲初犯,都開罰30萬元。

勞工局指出,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爲保障國民均等就業機會,訂有就業歧視禁止規定,違者恐遭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公佈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勞工局周登春局長說,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已規範僱主從工作者求職階段至解僱離職,不得因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特質」而對勞工有不利對待。所以僱主如因對特定性別或年齡層等有相關的偏見,而在徵人廣告上寫着「限女性」、「男性佳」、「徵女會計」、「徵門市小姐」、「五官端正」、「年齡50歲以下」、「限本地人」等文字,都屬於就業歧視。

由於現今徵才管道多元,除人力銀行及傳統報紙外,隨着臉書等社羣平臺興起,許多網路社羣亦提供僱主刊登徵人訊息,也成爲許多微型商號常用的徵人管道,勞工局要特別提醒僱主,若違法廣告一經刊登即已違法,不會因爲下架或修正而免除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