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拚財管 金管會再鬆綁
圖/本報資料照片
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統計
助攻券商發展財管,金管會再鬆綁。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20日指出,爲提升證券商服務效能並促進證券商辦理信託業務之發展,將修法鬆綁,一是刪除高淨值客戶的定義;二是放寬證券商須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門檻,讓券商發展業務更有彈性,法案將進行預告60日。
黃厚銘表示,現行法規對「高淨值客戶」沒條件限制,但券商要內訂標準,一般券商內規會訂總資產管理規模新臺幣30萬元以上是高資產客戶,因此,若總資產規模不到30萬元的人就不能算高資產客戶,現在拿掉要對高淨值客戶定義的規定,回到各公司KYC(認識客戶),較爲彈性。
證期局統計,目前券商有開辦財富管理信託業務的有10家。截至今年2月底,信託財產總金額超過2,700億元,其中屬委託人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管理運用的信託財產金額約200億元。
黃厚銘說明,這次刪除高淨值客戶的定義,主要考量實務上證券商提供財富管理業務的客戶對象及其條件可依其經營策略決定,且「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13點,早就明定證券商訂定了解客戶評估作業程序,其內容應包括客戶開戶作業與最低往來金額及條件,以及得拒絕交易及接受客戶之各種情事等,因此,決議刪除「高淨值客戶」及其條件,以達普惠金融及法規一致性。
另放寬證券商須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業務的門檻。黃厚銘強調,原本規定1,000萬元以上就要就要申請全委執照、符合全委嚴格的規定,但2022年11月就已修正投信投顧全委業務管理辦法,將兼營全委業務門檻從1,000萬拉高至1,500萬纔要申請執照,因此現在券商法規也比照辦理,如此一來營運成本可下降,兼營全委意願提升,也讓證券商與銀行兼營信託業務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規範有一致性。
目前有十家券商有做臺股出借業務,截至今年2月底,規模達199.78億元、近200億元,其中有兩家券商申請全委業務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