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都更!金管會鬆綁法規 釋出兩利多
爲協助政府推動都更政策,金管會29日宣佈鬆綁法規,釋出兩項利多,包括銀行辦理都更,可排除授信不得超過存款30%的限制,以及銀行利用自有行舍參與都更,自用比率門檻,從現行必須達50%以上降爲20%,預計將助臺銀、土銀及合庫等擁有衆多自有行舍的老行庫改建更新。
行政院長林全22日與金融業座談,允諾將放寬銀行辦理都更相關授信的法規限制,主要鬆綁兩項辦法,即銀行法第75條限制銀行自有行舍重建部分,以及銀行法第72-2條規定,銀行辦理企業建築及住宅建築放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存款及所發行金融債券總和的30%。
銀行局表示,簡單舉例,假設合庫有一棟三層樓的行舍,計劃拆除重建成20層樓的大樓,依現行法規必須10層樓作爲自用,另外10層樓才能出租。不過,修法後,只要4層樓自用即可,將使銀行更有意願參與不動產專業機構主辦的都市更新。
金管會官員強調,修法是配合都更政策的推動,必須符合都市更新條例中的程序,才能適用20%的低門檻,否則仍要適用現行50%規定,預估明年1、2月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