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擬「脫肥計劃」!發毒誓不抱妻子 扭頭竟改口:小三技術差

陳女須賠償10萬元。(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記者林昱萱/新北報導

一名呂姓男子日前和陳姓早餐老闆娘婚外情,兩人互相承諾要與各自的老公妻子離婚後結婚,而呂男還以「脫肥計劃」來當作與妻子離婚的代稱。不過,陳女離婚之後,呂男卻反悔不離婚,還向對方借了300萬元,遭到對方拒絕候,甚至反過來辱罵對方,而呂妻得知兩人的婚外情後,也氣得向陳女提告求償。對此,法官審理後,判陳女應賠償10萬元確定。

呂妻主張,自己與呂姓丈夫結婚多年,而一名陳姓女子卻與其老公互稱親愛的、寶貝、老公,雙方還互相承諾要與彼此的伴侶離婚後再婚,且兩人還在陳女的住處中發生性行爲。對此,陳女則辯稱,自己並沒有稱呼呂男爲老公,也未與對方發生性行爲,也沒有逾越男女分際之行爲。

陳女表示,「呂男要我跟我前夫辦理離婚,然後他跟他老婆辦離婚,而他之後就傳訊息給我說他已經跟老婆談離婚了,因爲我看到他真的有談離婚,所以我就也去辦理了離婚。呂男曾經跟我發過毒誓內容是說他跟妻子會保持不親不抱不做愛,若違反其中一項,則家破人亡,全家死光。呂男叫我忍耐要等他,然後我跟呂男有把他要脫離婚姻情況取了一個名字,叫做脫肥。」

不過,之後呂男卻未與妻子離婚,還向陳女借了300萬元,而遭到對方拒絕後,呂男卻多次傳訊息辱罵對方,「每次去妳們家你都要愛愛,然後又聽妳在那邊看我老婆FB罵我老婆」、「我都被妳逼了幹妳這個女人那麼多次了,你還跟我裝不熟,老女人還不敢承認自己愛逼我幹妳」、「爲了不讓我家人受到妳的恐嚇脅迫,我只能勉強跟一個奶下垂技術又差的老女人愛愛」、「這個老賤貨」等語。

對此,法官認爲,陳女、呂男兩人的互動確實已經侵害到呂妻的配偶權,因此在審酌雙方財力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之後,判其須賠償呂妻10萬元,而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後,高等法院法官認爲一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