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夫家吐痰虐待 老公說她經常不回家...怨偶準離
▲外配指控遭丈夫在臉上吐痰,婆婆也言語霸凌,訴請離婚,法官認爲婚姻已生破綻而準離,至於未成年兒子的監護權則判給丈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一名外籍配偶小鳳(化名)嫁來臺灣後,婚姻卻不幸福,她指控丈夫會在她臉上吐痰,婆婆也會辱罵虐待她,因此訴請離婚。但丈夫否認吐痰,也解釋是因小鳳不照顧3歲兒子,常半夜纔回家,甚至不回家,母親纔會責備她。臺北地院認爲婚姻已生破綻,無法維持也無回覆的希望,因此準離,兒子監護權則判給丈夫。可上訴。
「兒子留在臺北你身邊,他也該可以送幼兒園、託兒所,由衷地希望他能健康、快樂、長大,我也會抽出時間時常來探視他,我由衷地希望對他的影響降到最小」,小鳳提出的離婚協議書中,記載着與兒子分離的不捨。
小鳳主張,她和丈夫於2008年2月在越南結婚,同年5月在臺登記,婚後育有未成年的兒子,3人與婆婆同住,但婆婆經常以「騙吃騙住騙婚」、「不要臉」等語辱罵她,丈夫也曾在她臉上吐痰,且兒子出生後,與丈夫幾無互動和性生活,婚姻有名無實,婆婆也一直將她驅趕離家,丈夫未爲慰留,因此2018年7 月間與丈夫分居。
丈夫則說,小鳳初到臺灣語言不通,他均有提供小鳳每月零用金3000元,後來小鳳要求出外工作,小鳳的薪資所得均自由運用,而母親會責備小鳳是因爲兒子3歲後,小鳳即與同伴出遊,三更半夜纔回家,後來又經常不回家,致罹患高血壓、糖尿病、支氣管症等慢性病的母親要自己照顧小孩,十分辛苦,纔會說出氣話,母親並無虐待小鳳,丈夫也強調自己未曾在小鳳臉上吐痰。
小鳳的友人也出庭作證稱,有去過小鳳家10幾次,看過婆婆會念小鳳,也會罵小鳳「不要臉的女人」、「一直賴在這裡不搬出去」,但沒有其他動作,只聽小鳳提過婆婆會在小鳳臉上吐痰。法官認爲,友人的證詞多轉自小鳳口述,根本無從了小鳳與婆婆互動的前因後果,因此不予採信。
法官指出,婚姻關係的維繫與溝通本就不易,而雙方除一般家庭背景的不同外,還有年齡、國籍、文化、對彼此期待等差異,更加艱辛;法官詢問丈夫是否要挽回小鳳,但丈夫僅答稱給小鳳自由、也只能這樣等語,顯見丈夫未試圖化解或理解小鳳因婆婆成見所受的委屈,更無積極與小鳳協調,認定婚姻已生破綻,故判準離婚,並考量一切情況,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兒子監護權由丈夫單獨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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