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孔蓋防滑能力也修法納管 臺南全臺唯一

臺南市政府爲避免孔蓋抗滑能力不足引發安全問題,領先全臺修改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納管。(本報資料照片)

人手孔蓋被視爲道路殺手之一,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爲避免孔蓋抗滑能力不足引發安全問題,特別修改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並增訂子法要求各管線機構於今年3月11日之前提報改善計劃,經覈定後再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成爲全臺唯一將人手孔蓋防滑納入法規管理的城市。

工務局指出,目前全市道路共有大約40萬5000座人手孔蓋,爲了能夠更強化道路孔蓋的防滑能力,市府領先全臺將孔蓋防滑能力納入修法,要求各管線機構於今年3月11日之前,針對管理的孔蓋提出改善計劃,經市府覈定後,該局還將強力要求各管線單位積極配合,依改善計劃期限辦理。

工務局還說,爲避免以往孔蓋修復部分像補丁一樣影響市容景觀,除首創將新工法納入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法規內,目前也有「平行等寬切割」、「微創工法」等2種新工法交互運用。其中,微創工法系將人手孔開啓維修後再回復下地,不但可縮短施工期,且在路面上孔蓋也具有一定的抗滑能力,可加強民衆行的安全。

另外,爲確保孔蓋防滑能力以維護騎士道路安全,工務局從2020年起即要求相關單位於新設孔蓋時,防滑係數必須大於50BPN;同年9月8日起,更逐步要求重要路口未下地的孔蓋防滑係數也要大於50BPN,目前已改善1萬2000多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