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道路殺手」 臺南花12億元促8米以上路口孔蓋抗滑值達標
臺南市政府預估花3年改善25000個人手孔蓋。(臺南市工務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被喻爲「道路殺手」的人手孔蓋,嚴重影響民衆騎行安全。(臺南市工務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被喻爲「道路殺手」的人手孔蓋,嚴重影響民衆騎行安全,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嚴格要求管線單位針對8米以上路口,所有路面孔蓋抗滑值皆需符合50BPN規定,調查統計,需改善人手孔蓋數量約2萬5000個,總經費約12億元,市府預計花3年逐步達標。
臺南市政府積極推動路平專案,每年編列數十億元經費維護道路平坦舒適外,更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其中,路面孔蓋易打滑造成騎士生命威脅狀況,工務局從今年1月起要求各管線單位,面積大於900平方公分的新設孔蓋或路平專案、市道及大區道路面改善工程,無法配合下地之孔蓋抗滑值皆需大於等於50BPN,截至目前,已改善328個。
工務局指出,已要求各管線單位針對8米以上路口面積大於900平方公分之孔蓋,如實調查需改善之孔蓋數量,自110年起預計以3年爲目標,並每季辦理滾動式列管檢討,將需改善孔蓋之抗滑值逐步提升至50BPN以上。
工務局表示,爲更強化道路平坦舒適度及安全性,除要求提升孔蓋的抗滑值外,8米以上路口如抗滑值無法改善至50BPN以上者一律要求下地。另執行路平專案的道路也要求各管線單位原則必須孔蓋下地,待日後依需求再以人手孔新工法規定提升至路面;這項措施除縮短施作工期外,道路滾壓及拉平可更確實,以達提升路面品質及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