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千金願配合匯回贓款 北院改裁500萬交保

潤寅千金楊宇晨(右後)同意配合匯回贓款臺北地院裁定改以500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

臺北地院審理潤寅詐貸案法官原裁定千金女兒楊宇晨以2000萬元交保,但她覓保無着遭羈押;北院上週開庭提訊楊女,楊女承諾將贓款匯回,法官遂裁定改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8個月,每週一、三、五至派出所報到。

潤寅負責人文虎王音夫婦被控詐貸386億元,北檢今第二波追加起訴,總金額提高到472億元。楊宇晨則涉嫌協助父母洗錢,也遭起訴。楊宇晨先前開庭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協助母親匯款,不清楚細節,但因母親把她掛名股東,且幫公司作保,擔心被討債、凍結帳戶,纔會把錢提走,強調領的都是自己的錢。

法官認爲,楊宇晨在本案中具關鍵性地位,且犯罪所得均未繳回,但無羈押必要,原本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但因覓保無着才遭羈押。

法官上月29日審訊,因楊宇晨願意配合將大陸地區款項匯回臺灣,供司法單位扣押,另考量本案審理進度,裁定改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週一、三、五到北市中正分局仁愛派出所報到。

裁定並指,法院持續關注匯款進度,若發現楊宇晨無配合匯款之意,將可能構成有逃亡之虞新事證,將再審理是否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