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外案 調查官涉收賄500萬放水 檢訴求重刑
檢調偵辦潤寅集團472億元詐貸案,查出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前調查專員郭詩晃,涉嫌在偵辦時透過知名建商、有富集團總裁洪村騫當白手套,收受潤寅負責人王音之500萬元賄賂,並請求洪協助升等事宜,事後以潤寅案查無不法,僅將案件列參考。臺北地檢署今依貪污、泄密等罪起訴郭詩晃、王音之2人。檢方除扣押郭的500萬元賄款外,並對郭具體求處重刑;另王女因轉爲「污點證人」,檢方請求減刑或免刑。
另洪村騫、有富公司經理李世仁2人均因認罪獲緩起訴,期間1年,洪、李各已繳付國庫6000萬元、120萬元,各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2小時、16小時。
起訴指出,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因發現潤寅集團資金異常往來,懷疑潤寅涉超貸,2016年下半年發交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市調處指派郭員承辦。郭因母親住處都更改建,結識洪村騫及李世仁。
王音之2016年11月擔心東窗事發,因曾向洪村騫借貸,得知洪人脈廣,透過洪找上郭,洪擔心潤寅案爆發會拿不到利息,洪指示李聯絡郭員問潤寅案,李以LINE回「如果是談他朋友的事就不要再約了」,「再說我嚴重懷疑,嚴格查辦」洪遂要求李以都更名義邀約郭見面。
2017年4月6日中午,洪代王墊付500萬賄款,放在水果箱內行賄郭,不久郭透過李向洪表達希望洪協助升等,洪就透過前臺北市調查處潘姓副處長關切郭的升等,李回報郭「有關升等事宜已請前處長告知現任副局長處理中」。
2017年5月3日,洪在辦公室內告王音之已墊付 500萬賄款給郭,並向王索討,王即開立2張各面額250萬支票給洪。但王因資金週轉問題,事後央求洪暫不提示1張支票,之後王女再開立另張支票。
郭員2018年1月向臺北市國稅局調閱潤寅案資料,明知有問題,卻不調查,將案件拖延至2018年11月8日才約談王音之,以證人訊問王女不到1小時,還將調查結果告知洪。
去年1月2日,郭在調職前,通知李世仁案件將結案,多次通知王音之補提證據,1月11日將潤寅案「改列資料參考」,不予調查,並告訴李及王女結案,郭之後一再催促他升等問題,但因一直無法升等,今年1月16日退休。去年3月間,王女得知郭員母親過世,還請洪代轉10萬1000元奠儀給郭員,並送花籃。
去年潤寅案爆發,疑因郭的放水,致王女及丈夫楊文虎趁機指示女兒及親友將部分資產轉移大陸並滅證,2人更潛逃赴美遭通緝,今年初才被押回臺歸案。檢調因還原查扣的電腦資料,找出被刪的「內帳」,記載2張支票及「調查局郭」,才讓郭詩晃收賄內鬼犯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