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箱收賄500萬!母喪奠儀10萬 調查官辦潤寅案放水...重判12年

▲前調查官郭詩晃收賄500萬元,高等法院重判12年。(《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史上最大的潤寅詐貸案,集團董事長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向12家銀行詐貸超過470億元,最後分別遭判刑25年、27年定讞,檢方查出,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前調查官郭詩晃,在調查本案過程中,透過關係收受王音之500萬元賄賂,一審將郭重判1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1日駁回上訴,維持12年的刑度。

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旗下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共4家公司,集團負責人爲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但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週轉不靈,楊文虎夫婦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詐貸所得除支付公司開銷外,還購買豪宅享受奢華生活。最後,公司2019年6月間一連串跳票,最終惡性倒閉,楊文虎夫婦留下一屁股債潛逃美國。檢調單位透過司法互助逮回楊文虎夫婦,2夫婦在2021年12月間,遭最高法院分別判刑25年、併科6億元以及判刑27年、併科6億5千萬元定讞。

不過,臺北地檢署偵辦本案期間查出,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專員郭詩晃,竟在本案中收受賄賂。檢方起訴指出,郭男2009年間因爲都更關係,認識有富建設董事長洪村騫、開發部經理李世仁。由於郭男在2016年間承辦潤寅疑似詐貸的商業案件,王音之發現後,向洪村騫表達行賄郭男的意思。

2017年2、3月間,洪村騫爲協助王音之自案件脫身,就透過李世仁相約郭詩晃,約定在郭男母親住處見面。洪村騫隨後將裝有500 萬元現金之水果箱置於郭母家中,離去前還刻意提醒郭男,千萬不要將水果箱轉贈他人。

郭男收下賄賂後,於2019年1月間,先向李世仁泄密稱:「案件將調查終結。」5天后,他將潤寅案卷證以查無不法理由「列參」,不予查辦,送交檢察官。李世仁得知後轉告王音之,「王董:您的案件已經籤送出結案」。檢方事後查出全案,由於洪、李2人認罪,檢方對2人做出緩起訴處分,至於郭男則被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提起公訴。

一審時,郭男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11日駁回上訴,維持12年的重刑。此外,郭男也遭追究行政責任,懲戒法院認定他除了本案收賄500萬元以外,還在母親喪禮上,收受洪村騫交付的奠儀10萬1000元,因此判決將他撤職停用4年,並罰款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