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門人李在鎔再度被起訴 能否動搖韓國財閥體系?

(原標題:三星掌門人李在鎔再度被起訴 能否動搖韓國財閥體系?)

作者 權小星

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9月1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下稱“首爾地檢”)正式起訴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掌門人李在鎔,指控其涉嫌操縱股票、違反資本市場法和外部審計以及違反信託,並在三星生物製品株式會社(Samsung BioLogics Co Ltd,以下簡稱“三星生物”)IPO期間會計欺詐,從而爲李在鎔接班三星集團營造有利環境

這也是自2017年2月,由於涉及在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干政醜聞期間非法行賄而被起訴後,時隔三年半再次捲入訴訟

除了李在鎔本人,另有10名三星前高管和在職高管,也因類似的罪名被起訴。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從首爾地檢方面瞭解到的信息,檢方在起訴書當中表示,李在鎔涉及在2015年針對三星集團旗下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兩家公司的合併過程中,不惜以會計造假的方式造成資產貶值,從而爲李在鎔接班營造有利環境,並損害了投資者的正當利益。

其中,檢方指控的重點內容爲,李在鎔爲了能夠順利完成合並,被指控在2016年三星生物實施規模高達20億美元的IPO前,故意擡高三星生物子公司Samsung Bioepis的股份價值。而根據2016年的三星集團控股數據,第一毛織則持有三星生物46%的股份。

由此,檢方主張李在鎔爲了順利完成合並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通過擡高三星生物的估值,進而使李在鎔的資產估值有所提高,並幫助三星集團旗下兩家核心公司的合併,涉嫌的欺詐性會計金額約爲4.5萬億韓元。

對於上述指控,第一財經記者聯繫到三星電子方面,對方在給出的一份聲明中僅表示將全面應訴,以維護合法權利;但三星電子方面的一名高管則以個人意見爲前提,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疫情復發、韓日貿易爭端持續經貿形勢不穩定的背景下,對於檢方作出如此決定,我們十分震驚,並感到非常遺憾。”

韓國高麗大學政經學院李國憲教授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次起訴書上的起訴事由,實質上與2017年2月,李在鎔起訴書上的起訴原因基本一致,檢方的聚焦點都是涉及到爲了順利完成李在鎔的接班工作,只是當時主要的聚焦點在於非法賄賂,而這一次的重點則轉移到了會計違規。”

2016年,李在鎔因在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閨蜜干政”醜聞中,特別檢查組提出李在鎔爲了在繼承三星的過程中,獲取便利而向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贈,並以賄賂等多項指控提起公訴,在一審被判決有期徒刑,但在隨後進行的二審中獲緩刑釋放。

此後,調查李在鎔案的韓國最高檢察院特別監察組向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上訴,目前正等待最高法院的裁決。

在此背景下,今年1月,由前任大法官、法律專家及學者組成的“三星合規監督委員會”正式成立,並請求最高檢旗下獨立機構“調查審議委員會”就李在鎔案是否應當被起訴進行審議。

李國憲認爲,之所以檢方一直抓着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的合併,主要源於三星物產在三星控股體系中所佔據的地位非同一般。

根據三星電子於2018年底公佈的控股結構圖顯示,三星物產共擁有三星生命保險19.47%的股份,前者對於後者持有大股東的地位;而三星生命保險又持有三星電子8.51%的股份,僅次於韓國國民養老基金(國民年金)持有的11%股份,位列第二大股東;若包括李健熙、李在鎔父子的股份,則三星家族持有三星電子的股份達21%。

“之所以三星電子要採取如此複雜的形式持股,主要源於韓國財閥採用‘循環出資’的模式,即一家控股一家,並由處於控股鏈頂端的企業控制其餘子公司的模式,這種模式有利於降低掌門人家族的控股成本,但也具備控股架構易被資本動搖的特徵。”李國憲表示,在三星的控股架構中,三星物產是三星集團控股結構的頂峰,而三星物產的大股東爲李健熙,因而檢方會懷疑李在鎔通過將其控股的第一毛織公司的估值提高,以完成在更有利的條件下入股合併。

主要研究企業法的韓國律師樸昌玟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道,在涉及到李在鎔的一些指控中,最核心、且涉及到的量刑最高的一項指控,便是是否爲了順利完成繼承,而採取了非法手段,這與韓國國內對於繼承收取高達40~50%的繼承稅有着密切關聯。

不過,一位接近於三星電子方面的韓方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自2017年該案爆發以來,一直被檢方不斷傳喚、調查,三星旗下各子公司及部門辦公室被搜查超過50餘次,涉及調查了三星前任或現任員工近110人,不僅引發三星內部認爲“針對特定企業”的不滿,而且在韓國司法史上也是“絕無僅有”。

6日,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召開記者會,表示有關三星的許多外部爭議,都源自於繼承的事宜,從今以後,自己將所有的精力投資在提高公司的價值方面,承諾不會再因繼承人問題引發爭議,“我將明確表示,我沒有計劃將公司經營權交由子女繼承。”而在此後進行的“調查審議委員會”上,13名委員中10名委員建議韓國檢方,李在鎔“不應當被起訴”。

上述知情人士提到,即便是涉及到財閥高管的案件,韓國檢方都拖延將近兩年,且韓國最高檢調查審議委員會也曾給出“停止調查”的意見,雖然這項意見不具有強制性,但首爾地檢選擇無視建議實屬罕見。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於此前的指控中李在鎔鋃鐺入獄,本次檢方的起訴書中並未要求逮捕李在鎔,上述人士也認爲,由於李在鎔未被逮捕,短期來看對於李在鎔及三星整體的影響較小,“不過,由於類似訴訟最久可能會拖到五年,甚至更久,而目前三星電子在芯片動力電池等主要業務方面都面臨重要競爭,因而審判的持續,不排除會影響韓國財閥特有決策速度較快的優勢。”

李國憲認爲,在“閨蜜干政”醜聞期間,韓國民衆反對朴槿惠的遊行中,關於“清算財閥”、“審判三星”等口號多次出現,側面體現了韓國民衆對於目前財閥體系的不滿,因而李在鎔就任以後的幾年,相比於此前的三星,在社會參與及形象方面的投入更加具體化,且更開始重視企業在社會上的形象,這也是韓國的財閥試圖逐步走出以“政商勾結”等負面形象所進行的自我拯救。

三星掌門人李在鎔被檢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