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兩鄰居!張胞輝手沾血 獄中曾吞筷、電池尋短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19日再執行6名死囚槍決,遭到槍決的張胞揹負三條人命,他先在91年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臺東一戶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事後還縱火滅跡誤導偵辦,94年就遭到判處死刑,但由於遲遲沒有執行,讓他情緒不穩,分別在監獄內吞筷子還有電池,接連兩次尋短,最後終於遭到槍決伏法

殺人滅屍害3命,張胞輝關8年、19日伏法。

張胞輝手中沾滿三條人命的血跡,先是在91年底吸毒恍惚殺了自己女友掩埋棄屍,92年2月缺錢潛入臺東一戶民宅爲了搶劫6千元,又殺了兩名鄰居還放火滅屍,甚至在現場假裝目擊者接受記者訪問,更故作鎮定誤導警方辦案

這樣兇殘的人,94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但死刑卻遲遲不執行,漫長等待讓他受不了,從剛入獄的第三天,就先將筷子折成了12段吞進肚,被獄方人員發現急救,到了96年3月又吞下13顆的電池,全卡在胃和腸子內經過開刀才救了回來。

埋屍、縱火、誤導偵辦揹負三條人命死刑犯的重擔,張胞輝如今在判決死刑8年後,於花蓮監獄終於伏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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