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3幹部起訴 老董夫婦沒事
涉嫌以低價越南米混充的泉順山水米案,苗栗檢方29日偵結,認爲該公司副總經理李滄偉、副廠長潘文基及課長江進富3名幹部,涉及4款包裝米標示不實,瞞騙消費者從中牟利逾3000萬元,依詐欺罪提起公訴。執行長蔡寵信查無聯絡犯意不起訴處分。
至於董事長李東朝、總經理葉淑蕙夫婦部分,主任檢察官鄧媛表示,根據員工指證,李東朝夫婦僅負責公司大方針政策與佈局,無證據顯示他們直接下指令或有犯意聯絡。
泉順及山水米公司昨大門深鎖,業者委由律師羅豐胤表示,基本上要有不法獲利意圖纔會構成詐欺,泉順及山水米卻未因中元節促銷產品有獲利或盈餘,甚至虧本在賣,不知何以構成詐欺?
檢方指業者以越南米冒充臺灣產地白米,使不知情的全聯、家樂福、大潤發公司、遠東愛買、頂好超市、臺糖公司等通路及消費大衆,因標示不實陷於錯誤而爲購買,公司得利328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