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健身預付式消費新規 限制預付金額、服務期限和次數

本報記者 秦東穎

市民徐元昊是一名健身愛好者,由於公司樓下的健身房老闆跑路,導致他和同事的年卡預付款打了水漂。

能否規範健身行業預付費經營行爲?1月13日,上海市體育局、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制定印發了《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預付式消費經營活動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並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三限”規定

市體育局規劃產業(法規)處副處長俞劍介紹,《實施辦法》聚焦本市體育健身行業經營者向消費者發行會籍卡和私教、團操課時類等預付憑證,收取預付款的經營活動,闡明瞭監管適用範圍,釐清部門職責。其中一大亮點是在國內首次創設針對預付式消費經營活動合理控制預收資金規模的“三限”規定——“(經營者)合理設定預收金額和可兌付的服務期限、次數”,爲矯正“市場失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供給。

《實施辦法》第八條的“三限”規定是:經營者對同一消費者一次性收取會籍類預付款金額在5000元以下、時長在24個月以下;課時類(團操、私教、泳教等)預付款金額在2萬元以下、次數在60次以下;儲值類等(兜底)預付款金額在5000元以下。經營者對同一消費者收取各類預付憑證預付款總計不得超過2萬元。

推動“三限”規定落地,將促使經營者合理設定預收資金規模,加強經營風險控制,避免盲目擴張和過度競爭,從“銷售導向”迴歸“服務優先”。從長遠來看,經過文件試行,“三限”標準還可以根據行業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華東政法大學圖書館黨總支書記兼中外法律文獻中心副主任黃紫紅介紹,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美國體育健身行業處於井噴式發展期,有俱樂部甚至推出終身年卡,但後期出現俱樂部無法兌現合同的情況,所以各州此後相繼出臺法律法規。比如美國紐約健康俱樂部服務法將健身房合同限制在三年內,並規定了每年3600美元的限額;加利福尼亞州等地也有類似的法律。而澳大利亞等地規制更爲嚴格,如西澳大利亞州規定健身業“供應商不得收取客戶超過12個月的預付款”。她認爲,“三限”的目的不是限制健身企業的發展,而是通過風險控制,協調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公平關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體育產業發展。

黃浦區體育局局長潘敏虹表示,黃浦區此前因健身企業密佈而成爲老闆跑路的“重災區”,特別像一兆韋德、舒適堡的倒閉導致上萬名會員的預付款追討無期,體育部門對此也是充滿“無力感”。她認爲,《實施辦法》中各部門的職責清晰,今後對基層體育部門來說有法可依。

專用存款賬戶管理

《實施辦法》第十條對預收資金餘額風險防範措施作了規定,經營者發行的會籍類預付憑證時長爲3個月以內的,應將預收資金餘額的30%採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時長超過3個月的,應將預收資金餘額的50%採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經營者發行的課時類預付憑證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應將預收資金餘額的30%採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金額超過5000元的,應將預收資金餘額的50%採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

專用存款賬戶管理意味着經營者的流動資金將減少,是否會影響企業的發展擴張?星之健身副總經理朱儁認爲,“當下健身企業存在打價格戰、惡性競爭的情況,《實施方法》的一系列規定提高了行業門檻,有助於引導健身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專用存款賬戶的設立將進一步規範企業的經營行爲,不是拉一票就走人。如果企業想要發展,那就須有更多的投資預算,而不是拿預付款去擴張,避免寅吃卯糧。”

《實施辦法》引導經營者提供“小額、短期”預付式消費服務。在分類分級設定符合行業實際的預收資金餘額存管比例基礎上,設立存管比例動態調整,對符合行業自律要求(使用合同示範文本、積極做好投訴處置、場館和教練服務符合地標等)的經營者,銷售月卡或5000元以下課時費,收取同一消費者預付款總計5000元以下的,相關預收資金可免予存管,通過“鼓勵式監管”的方式引導企業加快轉型。

來源: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