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進男大生兼家教當外送 猥褻女同學未獲原諒恐入獄贖罪
中部一名男大生猥褻女同學,被依強制猥褻罪判7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中部一名男大生對同班女同學告白遭拒,竟趁聚會單獨相處機會,猥褻女同學遭告。他自述兼家教當外送、半工半讀養活自己,犯後態度良好且願意接受兩性教育,希望獲得緩刑;不過女同學認爲他沒有真心悔改,應該入獄服刑「贖罪」,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男大生7月徒刑,上訴臺中高分院認定一審判刑「尚屬適當」,駁回男大生上訴。全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根據判決內容,就讀中部一所大學的蔡姓男大生,對同班一名女同學有好感,曾告白但遭到拒絕。2019年7月某日深夜,女同學與兩名友人在住處飲酒、聊天,蔡男不請自來,女同學不好意思拒絕,讓蔡男進門。
豈料,蔡男竟趁兩名友人外出買酒,只剩他和女同學獨處的機會,不顧對方反抗,強吻、亂摸猥褻女同學。事後女同學提告,檢警偵辦時,蔡男不認犯行,直到臺中地院審理期間,才改口承認,但又辯稱當時精神狀態不佳。
蔡男強調已知警惕、絕不再犯,請法官考量他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願接受兩性教育,特別是他就讀大學,兼職家教與外送員,半工半讀唸書和養活自己,希望能獲判輕刑及宣告緩刑。
不過,雙方一直未能達成和解,女同學認爲蔡男沒有真心悔改的誠意,希望他入獄服刑,接受法律制裁,作爲贖罪方法。臺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蔡男7月徒刑,上訴二審遭臺中高分院駁回,全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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