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九二共識」換「憲法一中」是多此一舉
▲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建議韓國瑜在兩岸論述上不要維持國民黨的「九二共識」,應改爲「憲法一中、臺灣優先」。(圖/記者賴君欣攝)
●邵宗海/政治大學中山所教授兼所長、文化大學教授兼社科院院長、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抱持「只寫我相信而且有佐證的事實」理念寫作。
已經接受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團隊之一的「國政顧問團」團長的張善政,在日前一次媒體受訪中曾經表示,他建議韓國瑜在兩岸論述上不要維持國民黨的「九二共識」,應改爲「憲法一中、臺灣優先」。當事人的韓國瑜在7月30日則表示,正在召集好幾位學者專家在密集研擬中,等成熟之後再報告。
將兩岸當局、特別是國民黨執政時期,都能相互理解,並用之多年的「九二共識」,一下子變更成另外一種說法,恐怕會不太容易讓已經熟悉此詞意義、也接受此詞說法、並且對此尚有相當默契存在的北京當局、或在臺灣非常強烈支持「九二共識」的民衆,在2020大選之前可以在事實上或心理上,能夠全盤接受。
而且將跟兩岸政策論述有關的「憲法一中」,再在句子後面加上「臺灣優先」,且不論這其中的有無「邏輯」的關聯性,但如果只是強調需把臺灣作爲「最優先關切的層面」,憑心而論,沒有這樣的需要。因爲只要把韓國瑜在擔任高雄市長之後、以及在國民黨初選期間的一些看法稍加整理,已是滿篇「臺灣優先」的政見。但在進入總統大選之後,再刻意喊出這種口號,只會凸顯出韓國瑜在這之前好像「喊得不夠、做的不足」,而且與「憲法一中」的強調並列,似乎也有股說不出「要與民進黨拚誰纔是誰愛臺灣」的感覺。
而且,最重要的是「九二共識」,在1992年的歷史背景上,它就是國民黨當時已在強調的「憲法一中」位置上。根據1992年國統會爲了因應兩岸可能簽署事務性協議有需要對「一箇中國」下個定義,在8月1日所發佈的「關於一箇中國的涵義」決議文件中就有所說明:「我方則認爲一箇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爲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爲中國之一部分」。這點說明,是與憲法本文,以及與憲法增修條文的對國土的規範,是完全一致。
即使是馬英九在擔任總統之前於2005年12月接受「亞洲週刊」的訪問時也曾說過,大陸方面要解釋「一中」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按照國統綱領的處理方法,就是臺北不去否認它,但若依照中華民國憲法,那麼臺北就無法承認它。所以,「九二共識」在馬英九時代,也是認爲是等同「憲法一中」的看法。
當然北京和臺北對「九二共識」的解釋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我們無法否認。北京看法是「各自以口頭上表達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臺北的解讀則是「一箇中國、各自表述」,並強調「一箇中國就是中華民國」。說起來,兩岸對「一箇中國」應是同意的,不過臺北更重視是在它自身憲法上的解讀;但「一箇中國是什麼」,彼此還是有歧見,更重要的還是在臺北需遵照憲法上的規範。
至於說,1992年是否最終有「九二共識」的結果?嚴格來說,這要看所謂的「共識達成」,是僅限於兩會在香港會談期間,還是說應該是涵蓋後來兩會在後續文件上的補充期間。如是前者,那確實是兩會當時並沒有達成共識結論;但如是後者,那必須說,雙方往來的文件上,是都同意「各自在口頭上表達對一箇中國原則的堅持」。
只是說,「九二共識」稍後引發爭議,一方面是民進黨在2000年上臺後,便不認同這個歷史史實,直到現在蔡英文還是如此;另外,也是由於創造這個用詞的蘇起在2002年10月爲「『一箇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這本書寫序時,曾說:「因爲憂慮兩岸前景,希望能創造某個模糊慨念,讓兩岸能在『一箇中國』問題上解套,本人曾在2000年4月脫離公職前夕,創造『九二共識』這一個新名詞,企圖避開『一箇中國』的四個字,並涵蓋兩岸各黨的主張」。蘇起的這段敘述,逐讓「九二共識」一詞,在過去二十七年裡,佈滿了「衆說紛雲」的解讀,也埋下了不少爲了取代「九二共識」,國民黨曾另外提出「一中各表」或「憲法一中」的建議,徒增困擾。
因此這篇小文,就是建議韓國瑜及張善政,在大選期間,爲求兩岸不生波濤,避免在民進黨對手正面攻擊之際,尚受側面受擊,希望「九二共識」仍能是韓國瑜競選團隊或「國政顧問團」在兩岸政策論述上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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