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必翔炒股 前「臺灣第6大女富婆」重判13年

涉必翔炒股案前「臺灣第6大女富婆」蔣清明(圖左)被重判13年,圖右是她的夫婿伍必翔,早先獲不起訴。(本報系資料照)

曾被媒體封爲「臺灣第6大女富婆」的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長蔣清明,被控彭建忠3炒手,自2014至2016年炒作必翔股票個人獲利逾8.2億元,臺北地院認爲蔣不但卸責給炒手,還一再接觸騷擾證人,依違反證交法高買證券罪重徒刑13年,併科罰金3億元。

蔣於2004年間因資產逾22億元,被媒體列名「臺灣10大女富豪」第6名,她因炒股,2017年與創辦必翔的丈夫伍必翔離異,蔣自稱她欠債30餘億,她的帝寶豪宅去年曾以8.7億拍賣,被稱爲「史上最貴帝寶法拍戶」,必翔因交不出財報,去年已下市,股票成壁紙

另炒手彭建忠、蔡豪峰許世璜3人各判9年、7年6月、8年6月,蔣女「總帳房張清英判8年、人頭陳世偉判1年10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100萬元。

判決指出,必翔公司2004年,因銷售獨家代理權糾紛英國法院判決敗訴,英國DHL公司在臺聲強制執行數億元。蔣自2014年起以必翔股票質押向多家銀行貸款。

但蔣擔心股價下跌,遭銀行提徵擔保品、追繳,並伺機出脫持股獲利,與彭建忠3人,以相對成交、連續買賣的沖洗式炒股手法,製造必翔交易活絡假象,並拉擡股價,自2014年5月2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必翔股價由每股30.55 元炒高至62.7元,漲幅達105.24%。

蔣以「Networth Global Service」公司名義,在新加坡利國皇家銀行,開戶配合在臺炒作必翔股價,總計蔣已實現獲利2.5億,另擬製性獲利5.7億,總計犯罪所得8.2億元。另3炒手的犯罪所得總計高達1億3000多萬元。

法院認爲,蔣清明及炒手的不法獲利高達9.5億,蔣還辯稱她只是護盤,將炒股責任推給炒手,甚至無視法院命令,在休息時間接觸騷擾證人,認爲蔣毫無悔意,重判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