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教練求歡不成殺人分屍 華山特區內女慘遭大卸10塊
就在臺北市中心,頗受民衆喜愛的「華山藝文特區」內發生殺人分屍命案。在特區內自蓋草屋,開班教授射箭、原住民生活體驗的37歲陳伯謙,疑因向30歲高姓女學員求歡不成,就在草屋內勒斃高女、伴屍3天后,以「魚刀」分屍,屍塊分成7大袋,騎着摩托車,沿路棄置陽明山、金山交界處焿子坪一帶。18日凌晨警方突破陳男心防,全案曝光。臺北地檢署復訊後,將陳男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不禁見。
▲以文藝工作者自居的陳姓男子,坦言殺人分屍,遭法院裁定收押。(圖/記者趙永博攝)
求歡不成徒手勒死 伴屍3天還假熱心
今年5月31日下午5點多,陳伯謙與認識不到一星期的死者相約在華山藝文中心內,自己的草屋裡上射箭課,晚上並持續藝文講座。根據陳男的供詞,死者求歡,但死者拼命反抗,爆發激烈衝突。不過根據瞭解,疑似陳男設局灌醉死者後意圖性侵,卻遭到抵抗。
▲殺人分屍案現場,就在陳男生活、上課的草屋裡。(圖/記者柳名耕攝)
陳男表示,當時他也不知哪來的膽子,將死者壓在屋內,學員上課使用的牀墊上,將死者活活掐死。回過神來,驚覺闖禍,還摸了摸死者的頸動脈,確定真的沒了呼吸,慌亂中只得將死者塞進一旁的塑膠箱子裡,再將死者的隨身包包,拿到位在臺北市大同區的租屋處藏放。
▲死者的妹妹出面感謝社會關心,案發後其實有找陳男探詢妹妹的下落,不知當時姐姐的屍體就在腳邊。(圖/記者李毓康攝)
原以爲這樣可以神不知鬼不覺,還在家屬報案,並四處廣發尋人啓事時留言「希望小米看到趕快報個平安,我們都很關心。」死者的妹妹到草屋詢問姐姐的蹤影,也假熱心提供線索,妹妹渾然不知,放在角落的箱子裡,裝的就是姊姊的屍體。但似乎因事件越燒越烈,加上箱子裡隱約出現屍臭味,陳男在伴屍3天后,決定支解遺體棄屍隱密處。
▲陳男犯案後還假好心,在死者家屬協尋貼文下留言要死者趕快回家。(圖/翻攝臉書)
陳男供稱,6月3日深夜,他先將高女的遺體拖出箱子、放在牀墊上,再以平日用來教學的魚刀,朝重要關節處砍斷,分成10塊裝成7袋,最後騎着摩托車經由仰德大道直奔陽明山、金山交接處的深山裡棄置。未免被發現,他沿路分成3個棄屍點,一次丟個3袋、4袋。
由於該地點爲硫磺溫泉區,濃濃的硫磺味得以掩蓋屍臭。陳男因此在之後近半個月時間裡以爲「處理乾淨了」,照常在分屍的草屋內生活,坐在分屍的牀墊上頭和學員上課。直到17日晚間將陳男帶回派出所,18日凌晨終於突破陳男心防,全案正式宣告偵破。
▲警方押着陳男動員搜山尋找屍塊。(圖/記者柳名耕攝)
只是警方搜山找到屍塊時發現,斷口幾乎都是人體重要關節,且相當平整,質疑怎麼可能僅用一把魚刀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對此,陳男的供述令員警頭皮發麻,他表示「我殺過山豬」,言下之意,簡直就把人體當豬宰。
文藝工作者自居 小三控訴渣男射後不理
警方表示,陳伯謙高中畢業後,換過不少工作,有壽險業務員,也有超商店員等,陳男宣稱,自己因嚮往原住民生活,希望將原住民文化推廣出去,纔會在今年3月,在華山藝文中心草坪上搭起原住民「家屋」,創立「野居草堂」,並且開班授課,當時還接受過電視媒體專訪。
▲陳男以文藝工作者自居,嚮往原住民生活,在華山特區搭起草屋,開班授課。(圖/記者柳名耕攝) 「家屋」內處處可見弓箭、原住民圖騰物品,警方搜索時,陳男還拿出一大袋,裝滿各式刀具的旅行袋。他向警方表示,自制弓箭、學習原住民「出草」使用刀具,都是他自學而成的,因此吸引不少社會各階層人士前來,他也以文藝工作者自居。
只是打着文藝工作者、射箭教練名號私底下已婚卻又發生婚外情,殺人前2天,外遇對象才幫他生下孩子,但陳男「射後不理」,氣得外遇對象在網路上痛批「你好狠!謊話連篇!每一句都是謊言!」
▲死者最後身影。(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其實偵辦過程,警方早發現陳男涉嫌重大,草屋附近不少文藝工作者也目擊死者進入木屋,卻再沒看過她出來,加上調閱監視器畫面也是有進無出,但登門查訪卻苦無實證,因此警方無法進一步逮人。直到18日一早,承辦警官突然覺得胸悶驚醒,警察的第六感告訴他有問題,才決定動手抓人。
▲死者與陳男認識不過一週,僅有教授弓箭射擊的老師與女學員關係。(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17日上午警方先約陳男到派出所,但陳男遲遲未出現,直說要「想一下」。晚間6點多,員警上門要求陳男到派出所,陳男雖然全身發抖狀況,但就是不肯吐實,不斷編纂理由想誤導警方,員警爲突破心防,好言相勸「讓你好好想想」,直到18日凌晨,承辦警官告訴陳男「我知道就是你」「證據已經都蒐集完全,你跑不掉了」這才突破嫌犯的心防,讓他坦承犯案。
▲陳男供稱使用的兇刀是一把長約15公分的魚刀。(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過程中,陳男一名羅姓女密友緊隨一旁,見員警登門逮人時,還對員警高聲怒罵、咆哮、吐口水、比中指,趁至咬傷員警,一併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檢察官以3萬元交保候傳。
只是到底是否就如陳男自白,先勒斃再分屍?警方透露,陳男在一一指認證物時態度相當肯定,原本發抖的身軀,也在全盤托出後,似乎有「鬆了一口氣」的情況,但除了在草屋內發現死者的筆記型電腦、在其租屋處發現死者的包包外,其餘包括所謂的兇刀,包括所謂的分屍用牀墊,都採集不出血跡反應。
陳男供稱,分屍後,他將兇刀、牀墊拿到草屋後方的公用盥洗間清洗,因此還是有待鑑識中心進一步採驗後,才能判斷,陳男被移送到地檢署時,在媒體鏡頭前表示「我不是故意的」、「會給社會一個交代」檢方還是將陳男聲押,臺北地方法院深夜11點30分,以有滅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但不禁見。
▲羅姓女密友因妨害公務,被以3萬元交保。(圖/記者趙永博攝)
▲警方帶着陳男返回租屋,搜出死者的包包。(圖/記者李毓康攝)
▲陳男被移送至臺北地檢署復訊。(圖/記者邱顯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