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全面推行課後延時服務,補貼標準提至千元
(原標題:深圳擬全面推行課後延時服務,每生每年補貼標準提高至千元)
新京報訊(記者 蘇季)深圳市教育局近日發佈《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延時服務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爲2020年11月25日。根據《徵求意見稿》,深圳推動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開展課後延時服務,經費標準從每生每年350元提高至1000元。
深圳市教育局於2015年-2018年開展“四點半活動”試點工作,先後有320所學校成爲“四點半活動”試點學校。
根據《徵求意見稿》,深圳由政府主導推動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開展課後延時服務,學校具體落實並承擔主體責任,動員校內教師積極參與,可以適當購買社會服務。服務對象爲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所有在籍學生。
服務時間方面,原則上爲正常上課日的下午,延長兩個課時,各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學校可根據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結合學生綜合素質發展需要以及綜合素質評價有關要求,有效整合校內外資源,開展學校課後延時服務。
深圳市教育局稱,該項服務由學生及家長自願選擇參加,有關經費由政府保障,學校不得向家長收取或變相收取。
不得統一補課或變相統一補課
《徵求意見稿》要求,鼓勵和支持本校教職工在按質按量完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下參與課後延時服務。教職工參與課後延時服務,不得掛靠社會機構。
學校遴選社會機構或外聘教師,要把好入口關、監管關、考覈關,實行社會機構招標或校外教師聘任公示及報備制度。招標或相關費用支出按照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引入社會機構服務課程不得超過費用總量的50%。
在服務內容方面,《徵求意見稿》指出,學校課後延時服務課程不得給學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業,不得統一補課或變相統一補課,違規者將追究學校領導責任。
學校開展課後延時服務,重在提升學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實踐創新等綜合素質和培養創新人才。
教師每次可得不高於300元補貼
深圳市教育局經委託第三方進行調研發現,受相關政策約束,校內教師參與活動管理工作無法獲取相應報酬,一些教師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此外,按照原每生每年補貼350元標準,難以滿足活動需要,學校用於支付外聘教師課酬、教學器具和場地等費用不足。
《徵求意見稿》指出,該項服務專項經費按學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單列核增,市財政將結合現有財政體制,統籌財力,加大對該項經費的扶持力度。各學校課後延時服務專項經費預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作爲控制數,並實行項目管理編報。
另一方面,參與課後延時服務的校內外教師的取酬,校內教職工參照《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見(深府辦規〔2018〕8號)》取酬標準爲起點,按照每人每次(2個課時)不低於150元、不高於300元給予補貼,且月補貼總額不超過班主任津貼額度;外聘教師由學校校長辦公會根據其相關資質,研究確定取酬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