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修法過 「紅單」違規交易最高罰100萬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讓交易價格揭露到每個門牌,且預售屋也要在買賣後30日內揭露。同時,紅單交易已確定納管,未來房屋市場將禁止紅單交易,若將預購紅單轉售給第三人,可處15萬到100萬罰鍰。(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讓交易價格揭露到每個門牌,且預售屋也要在買賣後30日內揭露。同時,紅單交易已確定納管,未來房屋市場將禁止紅單交易,若將預購紅單轉售給第三人,可處15萬到100萬罰鍰。
爲達實價登錄2.0與管理預售屋市場目標,立法院院會今處理《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原本平均地權條例分二階段修法,一爲實價登錄2.0,一爲扼止紅單交易,但日前立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時,因朝野有共識,已將兩項修法一併送三讀處理。
原先政院版規劃,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三次以上未改正,處15萬到75萬元罰鍰。今天三讀通過的條文,降低限期改正次數爲兩次,限期未改正者罰鍰提高爲30萬到100萬元罰鍰。 不涉及價格或面積的較輕微違法,處6000元到3萬元罰鍰。
修法也新增預售屋納管,銷售前建商或代銷商必須將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期間、戶(棟)數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予主管機關備查,違者處3萬元到15萬元罰鍰,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若未使用定型化契約者,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針對預售屋買賣部分,修正條文規定預售屋買賣雙方應於買賣後30日內進行申報,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兩次未改善者,處30萬到100萬元罰鍰。
針對紅單炒作問題,這次修法也禁止紅單交易,規定預售屋應使用定型化契約,否則按戶(棟)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若將預購紅單等書 面契據轉售給第三人,可按棟戶處15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