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死刑不是挽救司法信任的工具(吳宗憲)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日前伏法。(圖/中時資料照)

法務部16日執行死刑犯槍決,這是臺灣時隔4年再度執行死刑。單就法務部長願意簽署死刑的執行命令這件事情,我必須給予高度肯定,畢竟依法行政本該是公務員的天職。但我仍不免憂心這樣的死刑執行,到底是國家法制的貫徹,還是某種轉移焦點的政治手段?

這一路以來,我對於死刑的必須存在,沒有懷疑過,也對於執政黨遲遲不肯執行死刑這件事感到不解,因爲一個民主國家最重要的,不只是用法律去建構制度,更必須在制度框架下去執行法律。

我們害怕權力集中一人,所以選擇民主,摒除君主專制,是爲了避免生殺大權都操於一人之手。出於這份對獨裁者的害怕,我們希望不論是誰執政,都必須跟着民主程序創造出來的法制,長治久安的遵循。過去我們國家遇到的問題是,死刑存在卻不敢宣判也不執行,但現在似乎遇到更嚴重的問題,就是死刑執行居然可能變成國家硬塞給大家的一顆血饅頭。

國家看似終於願意走上法制正軌,並罕見的在執行前即對外宣告,但卻選在這個多事之秋,選在大法官做出實質廢死的憲法判決,選在人民憤怒集會表達對於司法高度不信任後,甚至選在農曆年節將至之前。我只能說,這樣的執法縱無違背相關法令,卻讓這個國家在法律與道德上都失去應有的高度。

法務部長久以來不願意執行或不敢執行死刑,一定有它的原因,一如今天突然願意執行,我想都不是巧合。誰給這條道路開了綠燈,不願深究,但真心希望,不論何故,既然開始執行死刑,就應該一以貫之,未來在面對其他死刑犯時,也要採取一致的態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要總是讓正義遲到或淪爲選項而已。要提醒執政黨,不要以執法作爲民主式獨裁的遮羞布,更不要拿執行死刑當作挽救民調或司法信任度的工具。

不論是憲判8創造出荒謬的死刑一致決、憲判9罔顧權力分立制衡,或柯文哲起訴書格式的荒腔走板,執政黨不斷跟公衆展示如何操弄司法,擺弄輿論,如何讓這個國家所有賴以存續的制度繼續往下沉淪。法庭常以被告可否教化,當作判處死刑與否的標準,可否教化本無法量化,但近年似乎變成可以用民調來當作量化的指標,當政府執政發生問題時,就執行死刑來挽救民調,說來諷刺,但背後隱藏極爲悲哀的制度破壞。

更讓我膽戰心驚的是,憲法法庭神壇化現象,因爲最近的執政黨,甚至想將尚未生效的法律,都訴諸憲法法庭,我不得不說,大法官都快變成執政黨的乩身,而更諷刺的是,來問事的跟降駕的,其實都是同一批人。

(作者爲立法委員、前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