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政府組織改革如失能拼裝車(尹啓銘)
立法院院會去年通過攸關成立數位發展部的「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相關法案。(本報資料照)
政府組織再造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因應外在環境變遷、提升整體行政效能,達成國家發展新的目標。面對當前國際環境劇變、國家數位轉型與因應氣候變遷的需要,行政院組織改造本就是件刻不容緩的重大工程,但組織再造牽一髮動全身,必須謀定後動,不可草率行事。
《行政院組織法》最近一次修正公佈是在今年1月19日,才隔4個月不到,行政院又於5月5日院會通過再修正。對比兩次修正版本可發現其中問題叢生,舉其犖犖大者至少存在:對各機關業務狀況外、跨部會間業務職掌畫分不清,及未針對當前國際挑戰提出有效解方等三大關鍵問題。
先談對機關業務狀況不瞭解。以經濟部「國貿局」被提升爲「國際貿易署」爲例,早期組改的構想是要將貿易局改爲貿易政策司,僅掌管貿易政策,因其貿易推廣功能早已被外貿協會取代;現今蔡政府執政,經貿政策和談判的功能又被「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抽離,國貿局的功能幾乎被空洞化,卻將之升格爲國貿署,職掌仍訂爲「國際貿易政策之規畫與執行,貿易推廣及管理事項」,豈非笑話。此外,產業包括農業、工業和服務業三大部門,工業局僅主管工業發展,卻將之改爲「產業發展署」,一統所有產業,豈不荒謬至極。
次談跨部會職掌畫分不清。前次組改時成立新的「數位發展部」,原先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的組織法草案並無「數位產業署」的設置;而爲了讓其看起來像個「部」的樣子,在立院審議時於僅有的「資通安全署」之外再加一數位產業署。稍懂產業的人都知道,數位是科技,下游數位產業包括數位農業、商業、金融業、電信業、製造業等領域,分散在衆多部會,根本無數位產業署立錐之地。而依據其組織法,數發部是「部」的層級,不具政策協調功能,卻要一統各相關部會業務,其結果不就是與相關部會齟齬不休。
據瞭解,數發部籌備人員曾找過經濟部官員協調,確定硬體歸經濟部、軟體歸數發部,這又是一個外行人搞出來的笑話。舉全球正發展的自駕車、電動車爲例,軀殼歸經濟部、裡面軟體歸數發部,這樣的產業分工豈非讓人笑掉大牙。組織改造成這個樣子,最終將是:預算人人搶、業務個個不負責。
事實上成立數位發展部就是個錯誤,如果是爲了資安和推動國家數位轉型需要,應以「委員會」設立。委員會通常由相關部會首長組成,具有跨部會協調的功能;如果想要加重其職能,可規定其主任委員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現今國發會就是如此設計。數位本身是門科技,下游應用擴散到各領域,有各相關部會主管。數位發展的大政策方針由委員會制定,下游應用與產業發展則由其協調相關部會負責推動,權責清楚、效率提升。不走此途,反爲了設「部」而設部,治絲益棼,將禍害無窮。
至於未針對當前國際挑戰的問題,臺灣於2002年加入世貿組織,經貿談判工作加重且橫跨政府相關部會,蔡政府將經貿談判的主導權放在行政院,現更負責新南向政策、加入CPTPP等任務,卻未解決組織的問題,僅以臨時任務編組的「經貿談判辦公室」便宜行事,迄今與經濟部之間的摩擦不斷。
尤有甚者,美國現今已不談CPTPP等區域經濟組織,而改攻「印太經濟架構」、印太戰略,跨越經貿、科技、國安等領域,以外交人員爲主的經貿談判辦公室已無能力應付如此重大的國際變局,卻不見政府組織再造有任何因應挑戰的佈局。
去年5月筆者曾指出當時正要成立的數位發展部是沒當過公務員的人搞出來的組織。兩次組改更證明了這些都是不懂政府組織、業務、如何協同運作,甚至不懂大環境挑戰、目光短淺的外行人所弄出來的拼盤,這樣的拼裝車能不出事嗎?!(作者爲前經建會主委、前經濟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