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家 瑞銀臺北委任全委業務獲准
金管會持續進行法規鬆綁,宣佈覈准瑞士銀行(UBS)臺北分行以委任方式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全委業務),也就是,未來瑞銀臺北分行可以信託及委任兩種方式從事全委業務,也是本國首家獲准以兩種方式從事全委業務的金融機構,同時,金管會也表示,開放其他業者提出委任兼營全委業務的申請。
金管會表示,目前銀行兼營全委業務均採「信託」架構提供服務,不過,全委業務的潛在客戶依自身需求,對以信託制或委任制進行全委投資服務有其偏好,該案覈准後,該行除仍可依原有之信託方式兼營全委業務外,同時亦可以委任方式提供全委投資的服務,期能滿足更多客戶的需求。
根據法規規定,採「信託」架構的全委業務,民衆資產須移轉至銀行(金融機構),也就是,資產的名義所有權爲金融機構,不過,仍有部分客戶不希望自身資產名義上移轉至銀行,因此,仍有部分客戶偏好委任架構的全委業務。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根據UBS預估,開放委任兼營全委業務後,瑞銀未來3年管理資產將倍增至2.5億美元,因此,該項業務的開放,除可使銀行依客戶偏好提供資產管理的相關服務外,銀行亦得利用其經營財富管理業務之優勢及客戶基礎,吸引國人海外資產迴流臺灣。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本國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別有20家、2家提供以信託架構的全委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