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跟監港青 港男遭驅逐出境

港男李彬豪昨搭乘8點5分的長榮航空班機離開臺灣,並遭管制一定時間不得來臺。(民衆提供/李文正臺北傳真)

港籍男子李彬豪今年1月僱用徵信社跟香港學運人士來臺行程,雖獲檢方不起訴,但移民署25日以李遭原公司解聘,居留證已廢止爲由,依港澳條例規定強制驅逐出境,並管制一定期間不能來臺,李告訴移民署官員,對驅逐出境早已心中有數。

今年1月,香港《文匯報》、《大公報報導學生動源」鍾翰林等人來臺行程,內容涉及跟監,李彬豪被控妨害秘密應訊時他坦承受託以每天2萬元代價,轉包給臺灣徵信社,蒐集鍾等人在臺情資,北檢偵查後,以拍攝地點均爲公開場所,予以不起訴處分

移民署表示,李彬豪原持有學生簽證,畢業後受僱於一間公司,但今年4月,公司老闆得知李涉案,因而將他解聘,居留證因而遭廢止,原本應馬上強制出境,但因北檢對他限制出境,李並沒有馬上離臺。

23日移民署收到檢方解除境管通知,專勤隊立即與李聯繫併到他位於新北市三重住所,李表示收到處分書後,他也打算要離開,希望趕快回香港,隨即由移民署人員陪同,搭乘25日早上8時5分飛往香港的班機離臺。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臺灣是自由民主國家,不論國人外來人口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部分媒體以僱用徵信社跟拍等不法手段在臺情搜,明顯利用臺灣之自由民主進行滲透、傷害人權,其行爲不爲民主法治社會所認同。

陸委會表示,政府絕不容忍類此涉及侵害人身安全及隱私的不當行爲,一旦發生,必定會追究相關責任依法嚴懲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