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萬元賄款助廠商借牌得標 中和積穗國小前總務主任20萬交保
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前總務主任陳振豪於2019年間,涉收受邱姓廠商萬元賄款,讓邱順利得標該國小學生活動中心的整修工程標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臺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搜索約談陳振豪、邱及廠商共5人,訊後諭知陳振豪20萬元交保、邱10萬元交保。
據瞭解,陳振豪於2019年間擔任積穗國小總務主任,當時該國小的學生活動中心有整修工程標案,參與投標的邱姓廠商因資格不符,便向其他符合資格的廠商借牌投標。陳振豪明知邱的資格不符、向他廠借牌等情,仍涉嫌收受邱給的數萬元賄款後,讓標案繼續進行。
檢調27日兵分8處搜索,稍晚將約談陳振豪、邱及相關廠商等5人到案,訊後諭知陳振豪20萬交保、邱10萬交保,其餘3名廠商2萬至5萬不等交保。全案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收賄、行賄、以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等罪嫌方向偵辦。
涉案邱姓廠商10萬交保。記者房荷庭/攝影
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前總務主任陳振豪(左)20萬元交保。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