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蘭法院:“快立”“速執”護民生

“法官們,看到你們辦案,我真相信法院是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的地方了”。近日,舒蘭市人民法院執行完畢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收到賠償款後,申請執行人肖某一大清早打來電話,激動的向執行法官表達自己內心的感謝。

2022年9月,肖某駕駛小型轎車與畢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車相撞,事故導致肖某右側2、3、4、5肋骨骨折,評定爲十級傷殘,經交警認定,畢某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由於畢某是李某僱傭的司機,其責任由李某承擔,因就賠償問題協商不一致,肖某起訴至舒蘭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賠償肖某各項損失共計51733元。判決生效後,李某未履行賠償義務,肖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啓動線上線下查詢程序,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凍結。與此同時,積極與被執行人聯繫,向其釋明如不積極履行義務的後果,責令其儘快履行。在執行團隊的努力下,案件快辦、快結,僅用一週時間就將執行案款全部執行到位。

舒蘭市人民法院始終秉持“如爲我執”的司法理念,以實際行動踐行初心使命,不斷提升人民羣衆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努力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