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航警2大過免職大快人心?律師直言:法院可能不支持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第一隊警員陳以倫,4月12日上午到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施打疫苗。(中央社資料照)
航空警察局警員陳以倫日前考上警察大學研究所,上榜心得竟稱自己每天都在過退休生活,引起全國網友熱議,警政署今(16)日將他記2大過免職,警大也取消他研究所複試資格。不過葉慶元律師卻認爲,記兩大過免職這麼重的處分,可能不會受到法院支持。
警政署罕見發出嚴厲新聞稿指出,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警員陳以倫,撰寫炫耀、浮誇與工作事實不符之不當言論,經補習班刊登於社羣網站一案。經查陳員自103年畢業後分發航空警察局服務,迄108年,連續6年考績評列乙等,歷任幹部均考覈評語不佳,工作不力。
陳員撰寫炫耀、浮誇不當言論,雖繫個人行爲,惟對於航空警察局全體同仁每日兢兢業業維護國境安全,其浮誇不當言論,己打擊基層士氣,破壞內部團結,至深且巨,且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嚴重斲傷警察形象。
航空警察局原擬議陳員記過一次,調整其他工作單位,然經該局考績委員會核議後,予以陳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警大也撤銷他碩士班複試資格。
不過,律師葉慶元卻在臉書發文「記兩大過免職了!這麼重的處分,可能不會受到法院支持。」,更說「年輕人,就是太沖動了!」、「樂極生悲」、「公開航警局過太爽_泄漏國防以外機密?」。
而網友也在該文下面迴應:「航警員對工作勝任,形容工作現狀僅是表述個人適應力佳,一點問題都沒有,警政署免職及警大撤銷入學資格未免太誇張也隨意,況且又不是貪污走私賭博包庇等惡跡,處分太嚴重了!」、「不過是在網路上發篇廢文,又沒有違法犯紀,光是記過,恐怕就有待尚榷,一次改記二大過免職,剝奪人民服公職權利,這樣對嗎?松山分局一堆官警丟人現眼誇張行徑,有受如此待遇嗎?警界高層自己不依法行政,還拿基層員警祭旗?」、「這不算言論自由?我同學比這爽的多了 還不是20年領終身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