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賺無本財1】拿我們的地租別人!水利會當二房東牟利

黃玉名下土地長年被水利會徵用爲灌溉蓄水池,但池中竟有固定漁網及曝氣水車,顯然有人在養魚。(圖/鄭清元攝)

數只白鷺鷥桃園蘆竹區一處埤塘上自在飛翔,兩隻水牛則在埤塘里悠哉泡水一旁的水車不停打水,提供足夠氧氣給水裡的魚兒。這處埤塘檯面上是一般鄉間養殖魚塭,私底下卻存在「官與民爭」的疑雲風暴黃家大姊黃鬱芯砲轟,埤塘所在地是屬於她們黃家三姊妹的,卻被「桃園農田水利會」(水利會)徵用,還租給別人養魚。

這處埤塘土地的所有人黃家三姊妹指控,「桃園農田水利會」聲稱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無償徵用她們的土地作爲灌溉埤塘,卻又轉手租給養魚業者,靠着無本生意賺走大筆租金,卻不分她們一毛錢

黃鬱芯質疑,水利會未經她同意就把她名下的土地轉租給別人,土地周邊還用圍籬封住、上鎖。(圖/鄭清元攝)

根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會徵用私人土地,依法應作爲灌溉蓄水池,如今,黃家三姊妹名下的土地卻變成了別人的魚池,這讓黃鬱芯相當不能接受。

指着眼前的埤塘,黃鬱芯說,從日據時代起,水利機關爲了灌溉農田興築埤塘,就徵用該片土地迄今,目前水利會持分二.八%、呂氏家族持分四%,其餘土地持分,都在林姓地主和黃鬱芯三姊妹名下,「這塊地之中有七千四百八十多坪,是我們三姊妹的。我不是反對在埤塘里養魚,只是水利會怎麼可以把我們的地,轉租給別人養魚?」

黃鬱芯不滿地說,水利會無償徵用她們的土地,如果純粹用來灌溉農田,她沒有意見,但如果水利會一定要轉租土地,就應該將租金所得分給原地主,不然至少也讓地主自己養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