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激戰按摩妹23回!爽問「要5次嗎?」…她羞喊:婆婆會腿軟~正宮崩潰

水電工偷吃按摩妹,2人LINE中甜喊「公公」、「婆婆」,下場要賠正宮15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已婚水電工偷吃從事按摩業的女子小君化名),被妻子發現後,遭求償60萬元,他與小三辯稱雙方只是工作業務客戶關係,但法院發現兩人竟有逾越一般男女關係的對話,判2人應賠償正宮15萬元,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日前已遭撤回。

正宮主張小君明知道丈夫是有家室的人,2018年11月間竟仍與丈夫交往,2人還前往摩鐵或一般旅館發生性行爲23次,破壞她婚姻的廉潔性,讓她精神飽受折磨,決定提出丈夫與小三1500條LINE訊息,一狀告上法院,向丈夫及小君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人夫及小君則稱,正宮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非法取得人夫手機內的訊息,這些事證不具有證據能力,且正宮除了人夫所寫的日記、旅館收據之外,沒有保險套、使用過的衛生紙,或是錄有性交過程照片影片作爲事證,難以認定2人有侵害配偶權的情況發生。另外,就算2人有侵害配偶權,正宮要求的金額也過高。

從事水電的人夫強調,自己跟小君只是工作上業務與客戶的關係,他因爲與妻子感情不睦,纔會常常到小君工作地點門口訴苦,會去摩鐵是因爲跟妻子吵架「心中覺得孤單」,才獨自一人前往,時間段段續續有4個月之久,不能因爲摩鐵發票就認爲他與小君有不倫關係。

小君表示,2人是因人夫到她工作的美容按摩店按摩而結識,她得知人夫從事房屋修繕工作,因此委請對方家中處理漏水問題,2人僅是工作上業務關係。此外,因爲人夫與妻子關係不好,她還常常以「姐姐身分開導人夫」要善待老婆。她辯稱,會前往摩鐵是因爲人夫腰不舒服,需要她幫忙按摩,這樣的情形約有5、6次,堅稱「我沒有和他做其他事」。

但法院勘驗2人對話發現,人夫與小君以「公公」、「婆婆」互相稱呼彼此,內容更有「怕婆婆中獎」、「不怕」、「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小蝸牛在想棒棒嗎?」、「晚上就能結合」、「婆婆好淫蕩」、「婆婆很需要」、「是公公很需要吧」、「婆婆專用」、「要幾次」、「五次嗎?」、「婆婆會腿軟」、「(要幫公公洗澡嗎)要」等,還有2人裸露共躺一牀的照片,不採信2人的說詞,判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15萬元;此案原本上訴到高等法院,但日前已遭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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