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行政裁量權過大! 海歸科技人葉揚春淪百萬稅災戶
法稅改革聯盟等民間團體18、29日上凱達格蘭大道進行連續兩天的抗議活動,大雨中仍有數千名「稅災戶」在凱道前聲援。稅災戶DNA晶片技術學人葉揚春今(19)日出面控訴,技術性入股卻被稅官曲解爲薪資所得,導致對創業卻步。
葉揚春於 2000年響應經濟部號召,將DNA晶片技術帶回臺灣並進入一家公司,雙方談好以技術入股方式,且增資過程完全按照政府法令,並報請經濟部覈准。三年後,他因轉讓部分股票,就主動發函給臺北市國稅局詢問報稅問題,並未獲得回覆。就在一年半後,竟然收到天價稅單,國稅局將股票當作他的薪資所得,並處以4成稅率課稅,要他揹負逃漏稅400萬的罪名,還被限制出境,導致妻離子散。
葉揚春今日在《雲端最前線》節目中指出,股票與薪資所得的課稅方式完全不一樣,當時國稅局要求補繳400萬的稅金,「我當然不服氣,就跟國稅局打行政救濟。」但這中間法務部執行署就開始祭出處罰,「拿走我銀行所有的現金、通知我的僱主扣3分之1的薪水、也限制我出境。」▲DNA晶片技術學人葉揚春今(19)日上《雲端最前線》,談自身的稅災案例。(圖/翻攝自雲端最前線節目)
葉揚春指出,在這期間也有把股票拿給執行署去估價,當時估價的金額約390餘萬,但國稅局堅持只能用現金股票繳稅,不能以股票抵稅,依舊限制葉揚春出境,葉揚春質疑,「這一點我真的搞不清楚,當時你們(國稅局)要扣我稅的時候,股票就等同現金,現在我把股票給你們了,怎麼就不等同現金了?」
行政高等法院最後判決駁回,葉揚春更前往經濟部申訴,經濟部進而將當年增資撤除,解除其稅務的問題,卻不料得到國稅局的迴應是,先前持有的股票所欠下的稅務依舊成立,讓衆人狂酸「行政體系也有獨立超然的權威?」
稅官行政裁量權過大,技術性入股卻被稅官曲解爲薪資所得,導致不少人才對創業卻步,前立法委員黃文玲更痛批,「這樣誰還敢回來(臺灣)呢?」。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1年全年度臺灣欠稅、欠費總金額逾485億元、超過596萬宗待執行案件,以全臺總家戶數818萬戶換算,等於每四戶家庭就有三戶有欠稅、欠費的問題,再再顯示稅務改革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