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案津棧負責人遭押不服 提抗告遭駁回
蘇丹紅辣椒粉掀起食安風暴。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曾原信攝影
這起重大食安事件,包括李男、吳姓、謝姓女員工本月9日訊後遭高雄地檢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裁定李男新臺幣80萬元、吳女與謝女各20萬元交保。雄檢提出抗告,高雄地院13日改裁羈押李男、吳女,謝女改以25萬元交保。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發佈訊息表示,李、吳2人針對原審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提出抗告;另外,檢察官針對謝女原審裁定「繳交新臺幣25萬元後釋放命不得接觸其他被告及證人」提出抗告,經合議庭二審裁定抗告駁回。
檢方調查,47歲李男涉嫌以親友掛名爲負責人,在臺灣成立津棧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等多間公司,並在中國成立同名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由中國公司進口原料到臺灣加工。
李男爲臺灣公司實際負責人,在中國成立的公司由49歲吳女、41歲謝女等人分別擔任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李男先以中國公司名義向中國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給由李男負責的臺灣公司,並在國內進行第2次混料加工後出貨下游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