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4歲性侵殺少女…吞光牀上毛髮滅證 經關公廟突離奇自首
新北市瑞芳33歲男子蘇浩雄14歲時因性侵朋友姊姊刺死對方,被判刑8年,今年8月纔出獄,日前短短9天內入侵12間民宅店家偷走上萬元,還好里長6日被發現,假裝要幫他叫計程車,暗中報警逮人,7日依竊盜罪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也讓這名當年才14歲就性侵殺害朋友姊姊的案件再度受到關注。
1997年,還是少年的蘇嫌潛入朋友家偷東西,進屋後看到朋友16歲的姊姊獨自在家,竟持水果刀脅迫性侵得逞,還猛刺被害人22刀致死,當時未查出是他犯案;2001年,18歲的蘇男因涉嫌竊盜被捕,警方偵訊時意外發現他在14歲時性侵殺人,最後他被判刑8年。
不過,蘇男出獄後卻未悔改,近日在當地四處行竊,害鄰居都非常害怕,幸好眼尖的里長發現他的蹤影,假裝替他叫車,暗中報警。
1997年12月30日下午,吳姓女高職生陳屍家中,喉嚨、胸部共被刺了22刀,失血性休克身亡,檢警調查發現確認死者生前遭性侵,但現場卻因爲跡證不足,一直無法找到兇手。
4年多後,警方偵辦一起竊盜案,抓到當年18歲的蘇浩雄,當時蘇在警車上回行竊處,途經供奉關聖帝君的九份聖明宮,眼神突然呆滯,供出自己姦殺吳姓少女,破案過程相當離奇。
▲男子蘇浩雄18歲在警車上,途經供奉關聖帝君的九份聖明宮,眼神突然呆滯,供出自己姦殺吳姓少女。(圖/翻攝自九份聖明宮網)
蘇浩雄坦承當時吸膠,性侵友人的16歲姊姊怕對方報警,纔會刺對方喉嚨、胸部共22刀,後來吞食牀上所有毛髮滅證,並用衛生紙擦吳女下體,扔出窗外,騎着腳踏車帶走兇刀逃離。
由於自首過程太突然,蘇浩雄到法庭又翻供,全案歷經多年,高等法院少年法庭更三審,先是因證據不足判無罪,更四審又改判11年,2010年最高法院維持更四審,判刑確定。
沒想到,蘇男今年8月出獄,11月28日開始連續9天,又陸續闖入12戶民宅行竊,讓當地居民人心惶惶,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他恐有再犯之虞,已向地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