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 檢聲押、法院裁定100萬交保
臺東縣議員林威志傳出疑涉詐領助理費,經檢調約談後,檢察官26日早上向法院聲押。(翻攝自林威志臉書)
臺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約50萬,檢察官漏夜偵訊,26日以有串證之虞等理由聲押,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臺東地檢署26日上午表示,地檢署邱亦麟檢察官2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21 名調查官,同步搜索林威志議會辦公室、服務處及住居所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等物品。
檢方同時傳林及相關證人共12名;經漏夜偵訊,認定林威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且其所犯系重罪,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於26日向法院聲押。
臺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林具保100萬元,但在26日前必須繳清交保金。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林涉嫌詐領費用金額初步估計約50萬,待收受法院裁定後,將研議是否提抗告,並持續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