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 檢聲押、法院裁定100萬交保

臺東議員林威志傳出疑涉詐領助理費,經檢調約談後,檢察官26日早上向法院聲押。(翻攝自林威志臉書)

臺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約50萬,檢察官漏夜偵訊,26日以有串證之虞理由聲押,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臺東地檢署26日上午表示,地檢署邱亦麟檢察官2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21 名調查官,同步搜索林威志議會辦公室服務處住居所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物品

檢方同時傳林及相關證人共12名;經漏夜偵訊,認定林威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且其所犯重罪,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於26日向法院聲押。

臺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林具保100萬元,但在26日前必須繳清交保金。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林涉嫌詐領費用金額初步估計約50萬,待收受法院裁定後,將研議是否提抗告,並持續擴大偵辦。

據瞭解,林威志2018年由臺東市民代表轉戰縣議員,原無黨籍、後入籍國民黨,被政壇視爲參選下屆臺東市長明日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