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民進黨部被控違反勞基法 勞工局:出勤記錄未依規定罰2萬
▲民進黨臺南市黨部主委顏純左指出,一切依法資遣處理。(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針對民進黨臺南市黨部被前員工控訴,遭不當資遣向臺南市勞工局申請勞資協調案,勞工局指出,經勞工局調解,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員工向勞工局陳情資方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工局即派員訪查,發現出勤紀錄未明確,依法裁罰2萬元並公佈在案。
針對民進黨臺南市黨部,吳姓前員工被資遣之勞資爭議案,並投訴勞工局壓案,臺南市勞工局說明指出,本案爲員工主張資方不當資遣,應恢復勞僱關係,而資方則主張該員工經考評不能勝任工作,而依法資遣之勞資爭議案,本案經勞工局調解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員工向勞工局陳情資方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工局即派員訪查,發現出勤紀錄未明確,該部分於10月13日依法裁罰2萬元,並公佈在案,10月24日已繳完罰款。
勞工局指出,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裁罰與公佈,裁罰部分因作業程序約近2個月,另勞動部規定每2個月公佈一次,所以從申訴、訪查、裁罰等程序到公佈約需3個月,本案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依法辦理調解,訪查、裁處、公佈違規等行政作爲,實無壓案且無偏袒勞資任何一方。另本案因調解未成,是否恢復勞僱關係,現已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