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虐童教保員重罰60萬 關鍵曝:女童遭「針對 」
臺南市某私幼驚傳教保員對2歲女童「針對性」虐待,教育局重罰60萬元。(林燕祝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某私幼驚傳2歲女童遭教保員虐待,據瞭解,教育局調閱監視器發現,王員對班上所有孩子都有耐心愛心,獨獨「針對」該名女童,調查後認王員對女童造成的精神傷害遠大於身體上的傷害,導致女童上課面對老師顯得怯生生,不知何時會惹老師不開心?對王員重罰60萬,並認定終身不適任。
據瞭解,王姓教保員在幼教界的工作經驗豐富,過去並無任何不良紀錄,但此次遭控訴虐童,接受約談時,面對何以「差別性」對待這名女童?王員沒有任何辯解也未陳述意見,反而是另名陳姓助教痛哭流涕。
教育局表示,針對該起虐童事件,依程序啓動調查,足足調閱8天監視器畫面檢視,發現王員對於女童的「差別性」待遇明顯,除了肢體動作較爲粗暴,像是全班一起玩遊戲,她獨獨只上前推該名女童,造成女童跌倒受傷;另在態度上也不友善,如王員會在中午幫所有學生鋪好棉被,唯獨女童得自己鋪。
教育局指出,經本月1日召開認定委員會作出決議,委員們均認爲,該名教保員對於女童的態度明顯有別於其他孩子,精神上的虐待遠大於身體上的暴力傷害,認定該員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處60萬罰鍰,至於擔任助教陳員知悉王姓教保員有違法行爲卻未依法進行通報,也依規定處3萬元罰鍰。
過去虐童案多爲施虐者同時對好幾名孩子不當對待,但刻意針對單一人的差別性對待,讓目睹畫面的委員們也覺得難以接受,認爲必須予以重罰。教育局強調,在虐童零容忍政策下,絕不容任何幼兒園有不當對待幼兒的事件發生,一經調查確認,絕對會依法給予最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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