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窮餓昏頭偷食物果腹 義大利最高法院:不是犯罪
▲男子餓昏頭偷食物果腹,義大利最高法院認定,只是維持生存所需下限,因此不是犯罪。(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烏克蘭男子奧斯特利亞科夫(Roman Ostriakov)於2011年在義大利北部城市熱那亞(Genoa)一間超級市場偷了價值4.07歐元(約新臺幣150元)的起司和香腸。經過義大利最高法院判決,若只是在維持最低生存所需的情況下,偷點食物不該被視爲犯罪。
義大利《未來報》(Avvenire)報導,奧斯特利亞科夫生活貧困,當時因爲肚子餓得受不了,企圖在超級市場偷食物果腹,但被人發現。所以檢方上訴時,主張他不該被判竊盜罪,而是竊盜未遂,因爲他被發現偷竊時,人還沒離開現場,不過義大利最高法院乾脆直接就讓奧斯特利亞科無罪開釋。
法院在書面判決中說,「被告的生活條件和他取得商品的情況顯示,他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以滿足立即且必須的營養需求。」
▼生活困頓的烏克蘭男子太餓想偷食物,沒想到還沒成功就被逮。(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