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着女大學生打手槍 義大利最高法院:不是犯罪
▲老翁對女學生打手槍,義大利最高法院認定不是犯罪。示意圖。(圖/記者李鍾泉攝)
義大利一名69歲老翁,先前在大學校園內對着女學生打手槍,被判須入獄3個月,但該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有了大逆轉。法院依據最新通過的法條推翻原判決,並稱在公共場所手淫不是犯罪。
綜合外媒報導,這名老翁被稱爲「Pietro L」,他在西西里島的卡塔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Catania)校園內公然掏出生殖器,並對着學生打手槍。雖然老翁辯稱,他只有偶而纔會公開手淫,且當時接近黃昏,能見度降低,不容易看出他的動作。不過當地法院還是判有罪,必須入獄服刑3個月,並須繳交3420歐元(約臺幣12萬)的罰金。老翁不服,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根據去年通過的新法條規定,「在公共場合對着女人打手槍除罪化」,判決老翁手淫行爲沒有犯罪,不需要入監服刑,不過根據義國法律,他還是得被開罰5000至3萬歐元(約17萬至106萬臺幣)不等,金額由卡塔尼亞法院決定。
這件爭議判決在義大利引發爭論,國會議員薩維諾(Elvira Savino)批評,倫齊(Matteo Renzi)政府是色狼的同情者,「政府的法律邀請瘋子調戲婦女」。他說,「公然猥褻婦女的人卻不用坐牢,是非常不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