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糖2養豬場偷埋死豬、廢棄物 6人聲押

臺南地檢署開挖嘉義縣義竹鄉臺糖養豬場,發現確實遭回填掩埋營建廢棄物等。(讀者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糖彰化、嘉義2處養豬場遭自家員工逕自開挖農地、林地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斃死豬,及養豬廢水處理流程產出廢污泥,犯行至少1年,臺南地檢署指揮環警等逾90人搜索嘉義縣義竹、彰化縣二林養豬場等20處,約談17人,檢方復訊後,向法院聲押4名臺糖員工及2名廠商;1名臺糖養豬場員工及3名廠商則分別以5到2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等7人訊後請回。

環境管理署日前資料勾稽比對,發現臺糖義竹、二林共2處養豬場有廢棄物流向不明,經比對許可文件及申報資料,發現有廢污泥申報產出數量明顯不足,調閱衛星影像比對,研判有非法回填、堆置廢棄物情事。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洪欣升7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嘉義及彰化環、警等單位搜索,並在2處現場開挖,果真發現回填堆置養豬廢水處理流程產出廢污泥、營建廢棄物及棄置斃死豬。

南檢指出,根據現場廢污泥回填深度達2、3公尺,且開挖土方散發豬糞發酵腐敗臭味,研判犯行至少持續1年。

南檢出動十多位檢察官協同復訊李姓被告等5名臺糖員工、梁姓被告等6名廠商及6名證人,認爲其中4名臺糖養豬場員工與2名廠商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等罪嫌,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據瞭解,涉案的臺糖養豬場員工疑便宜行事,勾結外包廠商未依合法方式清理廢棄物,私下將廢水處理設備內的廢污泥等廢棄物,挖坑露天回填廢棄物。

南檢表示,養豬場員工爲掩人耳目,利用深夜不易被人察覺偷載運營建廢棄物偷埋,每趟回填廢棄物依合法執行,需花2、30萬元,臺糖員工辦理招標卻未依法處理,造成環境與民怨,行徑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