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挺財部組金融國家隊
臺新金控於2014年彰化銀行臨時股東會後失去經營權,並提起確認契約關係存在的訴訟,二審判決契約關係存在,最高法院去年將全案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21日宣判,見解與二審相同,但仍可上訴。臺新金晚間發出4點聲明迴應,主要籲請財政部解決彰銀案,請財政部早日息訟止爭並提出和解方案,以終局解決彰銀案,爲彰銀、臺新金及政府開創三贏局面,甚至強調若政府擬籌組金融國家隊,整合彰銀與兆豐或其他公股金融機構,臺新金將樂觀其成並全力支持。
針對法院宣判,臺新金總經理林維俊21日上午表示,沒有要開記者會,僅迴應「感謝法官還給臺新金一個公道」。
同日傍晚,臺新金在重大訊息平臺發佈公告,表明「待取得判決書後,委請律師審慎研議後續事宜,以保障臺新金及全體股東權益」。不過,臺新金再度改變想法,以新聞稿發佈四點聲明。
一、對21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臺新金勝訴,確認財政部與臺新金存有繼續性契約關係,感謝法院再次還給臺新金一個公道。
二、臺新金投資彰銀迄今已15年,當時系參與公開之國際標案並以溢價40%的價格得標,如今卻須與財政部對簿公堂,對臺新金、彰銀與政府都是沉重的負擔,亦非臺新金所願。
三、本案爭訟迄今已近6年,歷經不同審級法院的審理(臺北地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一致認同臺新金與財政部間具有繼續性的契約關係存在。彰銀案一日未解決,仍是臺新金、彰銀及政府三輸局面,呼籲財政部早日息訟止爭並提出和解方案,以終局解決彰銀案。
四、新南向政策已爲國家的重要策略,金融業更是推動該策略的後盾之一。故倘若政府擬籌組金融國家隊,整合彰銀與兆豐或其他公股金融機構,臺新金將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