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毆傷男大生和解金千萬 超跑3少喊付不出
瑪莎拉蒂惡煞張敦量與李、陳等3人駕駛搭乘超跑,因車禍糾紛毆傷宋姓男大生,14日臺中地院再度開庭,3人均要求交保,宋生母親提出1500萬元和解條件,雙方和解無共識。(本報資料畫面)
去年11月間,男子張敦量駕駛瑪莎拉蒂超跑搭載李姓、陳姓友人,因車禍糾紛毆傷宋姓男大生,臺中地院14日開庭,宋生母親提出3人賠償1500萬元和解條件,張認爲金額過高,強調長輩僅願賠償150萬元,遭審判長質疑,光是超跑就不只150萬元,雙方和解無共識;3人均要求交保,臺中地院將再開庭。
張敦量等3人毆傷人案件,臺中地院昨開合議庭,張敦量在庭上向宋生及宋母道歉,表示他因酒醉纔會出手傷害宋生,但是對方提出1500萬元和解金,這筆錢已超出他的能力範圍,需要長輩幫忙。
當審判長與法官詰問李男陳述案發過程時,李稱當天自己駕駛瑪莎拉蒂,發生車禍後,下車時就見到張敦量勾着宋去看車損,雙方發生爭執,但否認自己曾毆打或架住宋生。李男表示願意承擔賠償100萬元;陳男仍堅稱他沒打人,當時也沒出手架住宋等理由,因此拒絕賠償。
審判長認爲,3人若平均分擔、每人付500萬元,1輛瑪莎拉蒂價值也是那樣。張卻回覆,他的瑪莎拉蒂價值僅150萬元;張的律師辯護,張父的工廠因疫情期間營運不佳,僅能賠償150萬元;審判長當場質疑,一般車禍和解賠償都不只150萬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7日,張敦量與李、陳等3人駕駛瑪莎拉蒂「海神」超跑,與宋生有行車糾紛,張男疑因此不滿,將宋打到重傷昏迷,震驚社會。張男3人迄今遭羈押約10個月,已數次聲請交保,其辯護律師也主張罪刑比例原則盼地院審酌,臺中地院合議庭近期將再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