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期滿失業 可領補助2萬6
勞委會近日發佈說明,實施6年多的研發替代役制,亦符合一般《勞動基準法》規定。役期屆滿後若發生失業情況,也屬於「非自願性離職」。按照最高投保薪資4萬3千9百元投保金額推估,平均每月約可領2萬6千元失業補助。
好男爭當研發替代役推動6年的研發替代役制,不只提供高學歷者提前能與社會接觸,進入職場卡位、增加收入的機會,也減少了國內高學歷者畢業即失業的問題。比起許多高學歷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或領22k的冏境,在研發替代役第一個月受訓期薪水約6千元,一年內碩士每月待遇約2萬元,博士約2萬5千元。之後的第二、三年即由勞資雙方議定,平均碩士起薪亦有4萬元以上,博士也有在5萬5千元以上,吸引許多役男爭相投入。
減少失業提早進入職場內政部役政署表示,雖然研發替代役比一般替代役多2年,但能提及與企業接觸,其中更不乏國內大廠(如 臺積電 、 鴻海 等),而且薪資福利高出一般水準,目前國內就有12576名研發替代役男服役中。內政部役政署強調,截至目前雖無關於研發替代役退伍後是否留職的統計,但鮮少收到退役者反應不續用的情況。若有此情況,仍可申請失業補助,向當地就業服務中心申請。更多研發替代役資訊,請上1111研發替代役專區查詢。(圖:攝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