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釋憲 作家:贊成除罪不代表贊成通姦

通姦釋憲結果今午將出爐,作家表示,贊成除罪,不代表贊成通姦。(圖/Shutterstock)

通姦除罪化爭議今天下午大法官將做出解釋,兩性作家在臉書PO文指出,「贊成通姦除罪,不代表贊成通姦」,婚姻問題難用法律解決,藉法律懲罰出軌的一方,反而會讓夫妻關係再也回不去。

兩性作家艾姬在臉書發文表示,婚姻裡的罪與罰,很難依「法律」來認定裁決,通姦者不會因有刑法管束自己,不通姦的人也不會因除罪了就找人通姦,能解決婚姻問題的,不是刑法或民法,而是心法,「贊成通姦除罪,不代表贊成通姦」。

艾姬曾部落格中提到,南韓在2015年廢除實施了62年的通姦罪,全球只剩伊斯蘭教國家臺灣尚存有通姦罪。輿論常說通姦者可恥、背叛者可惡、偷吃者不要臉, 但在社會變遷下,婚外性行爲逐漸普遍,差別在有無曝光而已。

艾姬說,通姦除罪不只符合社會趨勢,也讓本該由個人處理的議題,不再被法律綁架。藉着法律懲罰出軌的一方,其實夫妻關係也就回不去了,人與情的問題,不如留給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