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熱賣 金管會抓六大缺失
(金管會抓出壽險及銀行銷售投資型保單及承保六大缺失,未確保高齡者投保風險佔大宗。圖/本報資料照片)
投資型保單近五年賣逾2.23兆元,金管會金檢發現六大缺失,一是壽險公司銷售時未提醒高齡者投資高收債風險;二業務員未說明保戶近三個月內解約或貸款,投保投資型保單;三是高齡保戶第一次覈保未過關,重新更改投資屬性再送件就覈保;四投資型保單更換投資標的,壽險公司還給通路佣金。
第五是銀行理專銷售投資型保單時,沒有充分說明影響保戶權益的事項,如壽險費用、保單管理費、解約費等;第六是理專轉介高齡客戶申請貸款,用來支付投保投資型保單的信用卡費,卻沒有說明投保資金來源。
由於金管會去年有特別針對高齡者是否有被「金融剝削」進行專案金檢,除了在壽險及銀行理專銷售投資型保單時有發現缺失,在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上,也有發現有銀髮客戶辦理不限用途借貸後,同一天將同金額轉申購基金,券商並沒有瞭解業務人員是否有不當勸誘客戶借款投資的情況。
投信方面亦被查出有三大缺失,一是銀髮客戶的投資屬性在同一天內由「穩健型」變更爲「積極型」,投信沒有跟客戶再次確認,就讓其申購高風險基金;二爲客戶填寫的資料中發現矛盾,也沒有再次確認並留存紀錄;三是70歲以上客戶申購基金,沒有依規範請客戶提供自主申購聲明書等。
去年資本市場大多頭,幾乎全民瘋投資,投資型保單2021年新契約保費近5775億元,創歷史新高紀錄,但銷量一多,銷售、覈保等過程中就出現不符規定的瑕疵。
金管會已要求65歲以上保戶投保投資型保單要全程錄音錄影,確認保戶投資風險屬性、保單適合度及保戶瞭解投資風險要自負等,若保戶投保前三個月是貸款、保單解約等投保,必須註明資金來源,且之後壽險公司覈保時都要再電話訪問,確認保戶意願及清楚保單內容等。
檢查局在2021年下半年發現的投資型保單缺失,即對高齡者未清楚告知高收益債的風險、或投資高收債佔比過高,不適合無法承受此風險的高齡保戶;還有保經代送件的保戶第一次投資屬性未過關,要求重選投資標的,結果通路是改保戶的投資屬性再次送件,等於保戶短期內或同一天投資屬性大轉彎,壽險公司因爲沒有留存紀錄就覈保。
再者是保戶不是透過業務員或保經代通路投保投資型保單,但之後透過業務員或保經代更換投資標的,保險公司居然支付更換標的服務佣金,亦被認爲於法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