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客帶肉「旅行社連坐」 葉毓蘭酸:拘留15天如何?
▲蘇貞昌表示,若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回臺,旅行社應連帶責任。(圖/記者謝盛帆攝)
爲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行政院長蘇貞昌28日要求,若有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入境,「導遊及旅行社」應負連帶責任,依現行法律最高可罰15萬元,引發旅行業狂譙「關我屁事」。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對此表示,真的迷信連坐法,就下更猛藥「宣佈進入緊急時期」如何?
蘇貞昌28日在「因應非洲豬瘟各階段應變工作決策會議」會中表示,農曆春節將屆,爲避免中國大陸肉製品走私入境,請海委會於年節期間加強查緝工作,「若有旅客參加旅行團夾帶肉品進臺,導遊及旅行社應負連帶責任,請交通部研議針對導遊及旅行社的罰則,並確實執行。」
觀光局指出,若團客違規夾帶肉品入臺,旅行社未善盡告知責任,現行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規定,若有「損害國家利益」可開罰旅行社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針對旅遊業受僱人員可開罰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但實際須依個案認定。
▲蘇貞昌要求,團客如果帶肉旅行社要連坐,引來許多撻伐聲浪。(圖/翻攝自靠北金門)
針對旅客帶豬肉,旅行社連帶負責,網友們表示「身爲一名導遊,我覺得很無言」、「要不要連機場也一起罰算了」、「這跟旅行社有啥關係?又關領隊導遊什麼事?」、「臺灣導遊只是在機場接機,哪知道團客有沒有帶違禁品闖關也無法現場告知,該罰的應該是帶團入境的領隊纔是」。
葉毓蘭也於29日在臉書上,先誇獎蘇貞昌有魄力,話鋒一轉再說「不過是叫別人負責任。虧您還是法律人,連最起碼的民主法治ABC都忘了,至少也要權責相當,至少也要罪刑法定。真的迷信連坐法,就下更猛的藥吧:直接宣佈進入緊急時期,感戴(敢帶)豬肉入境,一律拘留15天,如何?」
「旅行社業者和導遊沒有賺那麼多錢,也不是這些旅客的爸爸媽媽,現代人連父母的話都不聽了,會聽旅行社業者和導遊的話?」葉毓蘭強調,照蘇貞昌的邏輯,如果連坐法有用,警察機關的貪凟酒駕早該消聲匿跡了。
最後,葉毓蘭表示,「別讓其他國家笑我們擄豬勒贖、公然搶錢,請在機門口張貼巨幅告示,提醒旅客我們對肉類產品的鉅額罰款及零容忍政策,並容許旅客能在知悉政策可以自動丟棄在檢疫桶內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