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OL還伸進裙底褲內襲臀 變態男遭判刑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彰化縣1名自稱碩士肄業的40歲陳男,去年8月7日晚間7點多,穿着黃色輕便雨衣闖進北斗鎮一間辦公大樓,見辦公室內僅一名年輕OL,無其他人在場,竟將女職員推倒在地後伸進裙底揉捏抓摸臀部,還辯稱只摸了2秒,彰化地院法官近日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2個月。

根據判決書,當時陳男身穿雨衣,進入大樓後一路爬上三樓一處辦公室內,向留守的女職員佯稱「要找王先生」,被害女子回他「我們這裡沒這個人」,陳男卻未離開,反而見四下無人,竟大膽上前將女子推倒在地,以手壓制住她的腰部,再將手伸進女子底褲內撫摸臀部,被害人拚命抵抗、不斷大喊救命變態,才迅速逃離現場

被害女子身體左側擦挫傷,疼痛近一週,報案時描述涉案男子約178公分,年約40歲,身穿黃色雨衣、深色西裝褲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陳男涉有重嫌;但陳男矢口否認,並強調當天沒進入該大樓,自己是有正當工作女友的人,不可能做出這種行爲。陳男的辯護律師主張,強制猥褻的「強制」構成要件是,須有一段時間的進行,違反被害人意願致使不能抗拒,指被害人實際上被摸臀的時間只有一兩秒,應該只構成性騷擾罪嫌

陳男自稱碩士肄業、在製造業擔任主管家裡還有父母親哥哥姊姊,且有穩定交往的女友,盼獲法院輕判;但法官審酌,陳男曾有妨害性自主跟妨害自由等前科,於5年內再犯、素行不佳,且犯後又不思悔改,判刑1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