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40年 營養專法今通過立院初審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通過「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逐條審議。記者鄒尚謙/攝影

歷經40年推動「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今通過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初步審查,從原先行政院版本的5章、26條更動爲5章27條,大致上皆以行政院版本通過。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表示,經過立委討論後,將預算編列、公衛師入法,評鑑制度改爲輔導與獎勵機制。

今日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逐條審議,行政院版加上立法委員、黨團提案本本多達14版,審議過程多針對用字、順序進行討論,不過在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林淑芬、莊競程,以及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中,加入了「編列預算」的條文。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今年針對營養、健康食品推广部分國健署已編列1.2億預算,明年更擴編到2.3億,即使未有修法,國健署身爲主責的行政機關,都會爭取預算,建議不用增列該條文。

不過吳玉琴說,原住民健康法、口腔健康法等法同樣都有列出該宣示性的條文,爲了表明政府對於營養健康的態度,仍希望夠將預算的編列納入該法當中。最終在吳玉琴、陳靜敏以及召委邱泰源共識下,新增該條文入第8條。

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說,原先各個業務職掌中沒有明訂要編列預算,但經過立委建議,增列第8條,將預算編列的概念納入該基本法,日後將更有法源依據爭取經費;不過國健署明年從1.2億擴編到2.3億,將原本43個社區營養中心聘用的64位營養師,增加到120位,以及相關獎勵措施。

賈淑麗表示,本次逐條審查95%都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主要新增了預算概念,以及新納入醫事人員的「公衛師」也列入該法當中;而評鑑的概念則改爲較爲溫和的「輔導及獎勵」,並提供從業人員相關教育訓練。

「本法推動40年過程相當辛苦。」賈淑麗說,從民國70多年開始由營養界前輩推動,民國89年開始積極送往行政院,但中間遇到屆期問題等等,不斷延宕,也讓國健署彙整資料時的困難;111年4月國健署將第八版送至行政院,經過院本修改今年11月首次送往立院審查,過往僅進行法案答詢,是首次的逐條審查,由於各黨籍立委共事相當高,希望本屆會期能夠通過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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