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薪資過低 仲介支持:定期調整薪資

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公會理事長張宏昌指出,由於外籍家護工低薪「他們也認爲每月休4天很花錢」,因此部分看護會協商1月休1或2月休1。(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6日公佈「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內容,其中發現外籍家庭看護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爲2.1萬元,但每日工作卻達10.3小時,甚至有將近半數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每月放假;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公會理事長張宏昌指出,由於外籍看護工低薪「他們也認爲每月休4天很花錢」,因此部分看護會協商1月休1或2月休1,支持移工的月薪定期檢討調整。

張宏昌表示,目前臺灣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主要是以印尼籍佔絕大部分,雖然底薪只有2萬元,但基本上都是剛進臺灣工作的薪資水準,若工作表現良好3年後續聘或是原本就有照護病人的經驗,基本上都會再加薪2000元至5000元不等,就跟我國勞工會依能力從底薪開始加薪一樣,「有能力的人就可以拿到更高的薪水」。

他說,過去臺灣僱主會比較自私,會限制外籍看護不能休假,「但現在業界不會這麼缺德」,雖然1個月休1天或2天較常見,但那是因爲外籍看護工月薪約2.3萬元左右,月休4天外出都要開銷,「他們自己也覺得這樣很花錢」,因此有部分外籍看護會與僱主協商,改1月休1天或是2月休1天。

不過張宏昌個人認爲外籍看護工建議薪資僅2萬元偏低,「真的會活不下去」,應比照我國最低工資年年檢討的制度,每年或2至3年的頻率定期檢討,「稍微調整一下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