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遭濫用 聘僱資格須重估
很多僱主愛濫用外籍看護做傭人的事,除了要看護白天照顧老人家,晚上去工廠工作,或老人睡午覺時要幫忙看店或去打掃,甚至還有名人徐薇、曾馨瑩、應曉薇要外籍看護做家事、陪逛街而鬧上媒體。勞委會預告修正,未來只要查獲看護做「分外事」,被看護者須被重新評估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不符資格就廢止聘僱許可。修正案最快九月上路。
▲名人愛濫用外籍看護,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即因違用外籍看護,鬧上媒體。
根據勞委會修正草案,最快九月,僱主若被查獲要求外籍看護從事許可外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地點,不僅要遭罰3到15萬元,僱主還必須在限期內,帶被看護者到指定醫療機構重新進行專業評估,不符資格就立即廢止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