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傭睡覺常遭摸下體 八旬阿公無罪仍要賠18.5萬
臺北一名八旬老翁偷摸菲籍看護,遭臺北地院判賠18.5萬。(本報資料照)
負責照護臺北一名老婦人的菲律賓籍家庭女看護指控,自己經常遭老婦80多歲的陳姓丈夫偷摸,最後再也忍受不了離職報警。由於刑事部分陳姓老翁獲判無罪確定;民事部分,臺北地院簡易庭一審判決老翁免賠,但二審依照看護與仲介和老夫婦兒子間的對話,認定老翁有性騷擾,逆轉判決老翁賠償18萬5000元薪資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確定。
菲籍女看護供稱,自己自2018年4月24日起,受僱於老夫婦的兒子,但是大約在4月26至28日間的某日凌晨5時許,老翁就陳趁她睡覺時摸她下體,同年5月9日凌晨5時許,再度摸她的下體,同年5月18日凌晨又跑來摸她胸部,過程有錄影蒐證。最後女看護身心受創離職報警,先由庇護中心安置,再轉換新僱主。
一審時,臺北地院簡易庭認爲,女看護對於老翁究竟是隔着棉被或內褲摸她下體等細節交代不清,且看護睡覺的單人牀高度相當靠近地板,老翁年事已高,是否能靈活彎腰或蹲下出手性騷,被發現後轉身離開恐有疑問,因此判老翁免賠。
但二審北院重新檢視女看護在報案過程中的陳述,依照和仲介公司翻譯老師間的對話紀錄、蒐證影片,以及事後看護曾向老夫婦兒子,也就是她的僱主反映被性騷擾,認定老翁有出手摸人,判決老翁應賠償18萬5000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