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募迎重大利好:養老、投顧、跨境數據傳輸機制優化

過去兩年,多家外資巨頭獲得在華獨資公募基金牌照,包括貝萊德、富達、施羅德、路博邁、聯博、安聯。但初來乍到,外資對本地渠道的佈局不足,加之資本市場持續震盪,QD額度不足導致外資優勢難以發揮,使外資公募基金的規模難以增長,目前規模最高的僅接近100億元。

不過,近期外資公募基金迎來了重大利好。第一財經記者從外資公募基金、接近監管的人士處獲悉,最新一期《機構監管情況通報》(下稱《通報》)顯示,爲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新“國九條”關於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的決策部署,近期監管層就促進外資新設獨資基金公司(下稱“新設外資公募”)功能發揮、健康發展、更好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開展了專項調研,提出了相關支持舉措。

《通報》中最關鍵的三方面措施引發行業關注,包括:優化養老目標基金產品審覈,總結數據跨境流動試點經驗並適時推廣,以及儘快發佈證券基金投資諮詢立法。第一項作用尤爲關鍵。衆多外資巨頭在海外是主要的養老金管理人,這也是外資擴規模的利器,但中國監管要求最近3年平均公募基金管理規模(不含貨幣市場基金)在200億元以上的外資公募才能管理養老金,將所有外資公募擋在門外。此次《通報》顯示,未來可以將實控人(即海外母公司)的相關產品合併統計,這意味着境內的外資公募都可以入局中國養老金投資市場。

“優化養老目標基金產品審覈”最受關注

據記者瞭解,《通報》由證券基金機構監管司主辦,主題是“持續優化監管制度機制穩步推進公募行業對外開放”,而且於2025年1月16日就已經發布。

《通報》提及,截至2024年底,行業共有外資新設基金公司6家,整體展業特點在於,純外資身份成立時間不長,整體尚處於初創探索期。外資基金公司平均成立時間較短,公募基金管理規模行業佔比不高。同時,它們的差異化發展初步顯現,合規風控記錄良好,外資基金公司普遍重視養老和跨境業務,風險管理體系較爲健全,均納入股東方的全球合規管理,合規風控標準更加嚴格,投資運作更爲審慎穩健。

外資新設基金公司是中國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完善行業生態建設、構建差異化發展格局的有益補充。《通報》提及,下一步,將堅持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機制,持續優化外資機構在華展業環境。

某外資公募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我們也參與了相關內部會議,在規模要求放寬之後,我們也正着手設計產品,希望佈局中國養老‘第三支柱’的投資業務。”

事實上,《通報》側重了三方面,首先是優化養老目標基金產品審覈,在評估管理人相關專業能力時,對實際控制人旗下養老目標基金等養老資管業務規模超200億元的各類內外資公募基金管理人,設立滿兩年後,將其公募產品管理規模(不含貨幣市場基金)與其實際控制人合併計算。

海外的養老投資市場由公募基金佔據主導,主要的產品形態就是目標日期基金(TDF),而且採取強制默認的投資方式。海外的養老基金產品的風控體系非常嚴格,且全球多資產策略和資產配置能力也是核心。也正因爲養老產品的門檻頗高,導致美國的養老市場其實幾乎被四大機構寡頭壟斷,包括富達、T.RowePrice、Vanguard、貝萊德。其中兩家就已經在中國境內開展公募基金業務,但按照過去的標準,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規模都無法滿足在中國境內參與養老金投資的標準。當前入局的外資主要僅有摩根資管。

“當前由於權益市場募資情況不佳,在境內展業的外資公募都很難達到200億元的規模要求,而且這一規模還要持續三年,但如果可以將實際控制人旗下養老目標基金等養老資管業務規模合併計算,即將海外的相關產品規模一起計算,那麼幾乎所有外資公募都能滿足要求,這會大大幫助外資在中國的規模增長,也有助於中國養老‘第三支柱’的發展。”另一外資公募基金機構業務負責人對記者稱,否則外資公募在中國展業可能難以爲繼。

例如,富達基金在成立之初就表明了希望服務中國養老市場的戰略,富達國際在香港也是強積金管理人。今年年初,富達基金就推出任遠穩健三個月持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中債券仍佔主力,中國股票的配置比例低於同類FOF(約8%),其他多元資產則包括了海外市場股票、海外市場債券、大宗商品等。TDF的發明者富達投資大中華區投資策略及業務資深顧問鄭任遠則爲產品顧問。據記者瞭解,此舉旨在爲佈局中國的養老第三支柱市場進行鋪墊。

富達基金養老負責人、擬任基金經理趙強在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此次的FOF產品風險級別接近TDF產品40~60歲部分的風險級別,更偏穩健,且控制核心風險資產的配比,中國股票、美股等配比不超過20%,旨在先打造更好的投資者體驗。就中長期來看,對中國的養老產品而言,配置工具仍有待完善。

在他看來,目前若通過QDII、互認基金來配置海外資產,費用相對於養老產品而言過高。場內掛鉤海外股市的ETF容量不足,例如美股、日經ETF一度出現20%的溢價。此外,人才的培養至關重要。目前國內也有QDII投資人才,基金公司應該給予更多的空間、時間和資源來培養人才,而非用短期的業績考覈方式。

更多措施細節仍待明確

除了養老相關的措施,《通報》中提及的數據跨境流動、投顧相關措施也引發較高關注。但相比養老相關措施,上述兩方面的細節仍待釐清。

《通報》提及,要總結數據跨境流動試點經驗並適時推廣,繼續做好上海臨港新片區公募基金數據跨境流動試點經驗總結,結合試點實踐進一步優化完善數據清單,適時將實際控制人合併計算。

對此,聚焦跨境資管的漢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葛音對第一財經表示,就跨境數據流動來看,“實踐中的指引還不是很明確。例如,對於境內的外資基金管理人而言,他們需要將中國境內的數據提供給海外,以滿足合規要求,並進行合併頭寸計算(外資的全球投資組合持有某隻熱門中國股票的比例存在限制),但是中國證監會要求境內基金公司和自己的股東獨立運營,若按照這一標準,很多信息又無法合規出境”。

“因此仍需要有一些自上而下的指導原則,明確是否爲了滿足境外合規的信息都可以出境,這將大大便利化外資的日常工作。”她稱。

就投顧方面的內容而言,此次《通報》提及優化證券基金投資諮詢相關法規安排。推動解決外資新設基金公司爲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等境外機構及其他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諮詢和公募基金投顧的牌照及法規依據問題,允許外資新設基金公司爲集團內QFII提供證券投資建議。各界認爲,這實則是擴大了外資的業務範圍,提供更多盈利來源。

葛音表示,此前境內的外資私募基金就可以作爲投顧,但外資公募基金的相關資質並不明確,此次《通報》無疑是積極的。“但未來可以期待的是,是否可以不僅限於QFII,而是讓境內外資公募爲互聯互通機制(滬深港通)下的投資人等做投顧,這不僅有利於外資公募基金擴大業務範圍,可能也會吸引更多外資派遣國際人才常駐內地。”

此前,某外資公募亞太區負責人對記者稱,在海外,公募基金的重要收入來源,也是一大重要業務構成,就是機構投顧業務。“培養一個有經驗的基金經理並非易事,在海外基金公司的實踐中,允許基金公司在嚴格把控自身防火牆、內控體系的基礎上,令基金經理在管理公募投資組合的同時,也擔任其他機構客戶產品的投顧(例如保險資管等),指導專戶產品。”

“當前在中國僅有個人投顧,而機構投顧業務方面的監管框架始終沒有明確,成爲一個空白地帶。主要的擔憂可能在於擔心機構內部存在利益輸送,但這應該是在監管給出明確框架後,公募基金自行負責對內控進行完善。”